英国脱欧后缺劳工 为BNO扩权因利成便

时间:2020-07-05 07:4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01观点

“首相,阁下在星期三跟中国签署一份协议,承诺将五百万人交予一个共产政权手中。这在道义上是否可以说得过去呢?”1984年12月19日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跟中方签订《中英联合声明》后,旋即访问香港,在立法局内接受时为《远东经济评论》记者的刘慧卿质问,成为后者从政前记者生涯高峰。后来其在1991年立法局首届直选中参选,一时成为叱吒政坛的人物。三十多年过后,维港两岸早已人是物非,刘慧卿亦近耄耋之年,但港人的BNO“平权”竟仍为话题。

2020年6月30日人大常委在北京通过“港区国安法”,伦敦迅即发表声明称国安法违反《中英联合声明》,并将放宽300万合资格申请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的香港人移居英国的限制,延长现时六个月的“有限居留许可”。BNO持有人将获得在英国工作或学习的五年居留许可,之后可以申请定居,12个月后便可以申请公民身份,并不设配额。对此北京反应强烈,指英国违反《中英联合声明》中不会向港人赋予居留权的承诺。曾被视为废纸一张,各界多年争取平权不果的BNO忽然洛阳纸贵,更成为国际博弈的角力点。

英国此一时非彼一时

“港区国安法”条文范围广、罚则高,部分市民自危,民间万马齐瘖,不是不可以理解。美、英、澳、日、台等多国政府以“救生艇”为名,放宽港人移居当地的移民政策,让港人在海外寻找另一种生活方式的选择亦未尚不可。而英国作为香港的前“宗主国”,名义上比其他国家都对港人多一份责任。本来港人作为英联邦公民,在80年代前仍可自由进出或定居英国,而因应80年代香港前途谈判议程展开,港人的居英权因而发生重大改变。

英国政府修改的《1981年英国国籍法令》,将港人贬为英国属土公民(BDTC),间接剥夺350万名港人的居英权,明显是防范一旦香港谈判破局所掀起的移民潮。及后英国制定《1985年香港法令》,另设“英国国民(海外)”身份,但不予其英国居留权。直至1989年6月4日北京血腥镇压民主运动,港人前途信心跌至低点,香港民间发起运动要求伦敦给予完全的英国公民身份。面对海内外对于英国的“道义”责任,伦敦推出“居英权计划”,给予五万个香港家庭英国公民身份,早已因“道义”原因为港人打开一道“太平门”。

三十年过去,香港陷入另一场前所未有的政治危机,英国政府在此时刻的取态自然备受关注。而不论是“道义”抑或利益上,英国在脱欧后来自欧盟各国的劳动人口将无以为继,港人亦恰好成为补充此劳动市场的新力军。而英国经济状况及民情亦跟三十多年前有极大分别,80年代的英国失业率长期高企,1984年更录得11.9%的高位,直至1989年仍高踞7.0%,英国民情自然对于350万潜在香港移民大为抗拒。1990年的民调显示,只有33%英国人赞成BNO扩权,三十年后竟出现逆转,有64%支持港人拥居英权。

英国的现实考虑

英国民情出现逆转自然是跟当地经济远比80年代好有关,其最新失业数字显示英国纵使在疫情下停工停产,4月的失业率却只是3.9%,相比去年同月仅升0.1个百份点。在此经济气氛下,加上过去一年大部份英国人都对香港示威运动有所同情,在公在私英国政府都没有不帮助港人的理由。不过其政策下港人虽然有五年居留许可,但期间没有享有相关的国民福利,始终未为BNO持有人完全并完整地充权,无疑还是出于现实的考虑。在此限制下,仅有经济能力的港人有能力移居英国,间接对较教育及经济条件不强的港人拒诸门外。

有英国公民身份的港人以及有经济能力的BNO持有人,或会研究将“黄色经济圈”搬到英国,在其业务上聘请经济能力较弱的港人,并于居英港人的经济圈中投资及消费,以壮大英国的港人社区。但在1997年后出生,因此不符合申请BNO资格的港人,则依然是此所谓“救生艇”计划的重大问题。那些争取BNO“平权”的各方,若真想为香港人提供多一个移居或移民选择,不可能不作更全面的评估,包括认清外国政府及社会的现实考虑。

当年在刘慧卿的质问下,撒切尔夫人冰冷婉转地为《中英联合声明》辩护:“现时的情况对香港好得多,并接受、尊重、认识到中国希望在协议下香港的生活方式得到延续的事实。我认为若英国政府在1997年前不做任何事,你会有很好的原因去投诉,我相信绝大部份香港人都有同样想法,你可能是唯一例外。”如今香港人再有呼声,甚至连英国人也有不少支持,英国政府若然只是嘴巴上说支持香港人,但处处为自身利益计算及着想,似乎也说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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