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西方比较,人的处境问题在中国文化环境里的表现全然不同(有关西方人的处境问题,另文论述)。一方面,中国文化对人的重视是其他文化所不及的。
《礼记·礼运》大同章(简称礼运大同篇)表述得淋漓尽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这一大同思想数千年以来一直是中国人的理想,一直延续到今天。近代以来,康有为曾借孔子之名撰写了《大同书》。孙中山先生把此作为其政治理念,说,“三民主义,吾党所宗,以建民国,以进大同。”毛泽东也说过,“《大同书》所写就是我们共产主义者要建立的理想社会”。无疑,“大同”理念是关乎人的,至少是关乎人的“处境”的。
再者,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隐含着深厚的人本主义精神。孟子赋予老百姓“革命”的合法性;官方主体意识形态儒家也一直强调“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传统社会数千年也的确不断发生这种“革命”,即改朝换代,“天命”从一个朝代转移到另一个朝代。
不过,且不说传统政治下普通人的“处境”,每次“革命”都是以牺牲大量的老百姓为代价的,或者说每次“革命”都是人的危机。实际上,如何逃避这种周期性的“改朝换代”的“周期律”,是近代以来中国政治人物所面临的巨大挑战。其中,最著名的属毛泽东和黄炎培之间的“窑洞对”了,毛泽东告诉黄炎培,共产党人已经找到了方法,即民主,把权力交给人民。
但另一方面,人们也发现传统上的中国人本主义,和西方人本主义很不相同,不能混为一谈。今天,这种不同也是很多人对“中国是否已经走出周期律”抱不确定态度的主要原因。不同在哪里呢?很简单,在西方,人是主体;在中国,人是客体。
尽管事实上,在西方,人也并不是永远是“主体”,因为在不同的时代,作为“主体”的人经常被其变化着的环境所异化,包括政治、资本等。不过,人成为主体的理想一直是存在着的,并且不同历史阶段,人也是为了实现这个理想而斗争的。
与之比较,正如《大同书》所示,尽管中国文化强调改善人的处境,但人从来就没有成为主体。在传统中国,权力始终一贯是社会的本体和主体。中国很早就发展出了“养民”的概念,即把老百姓作为治理客体来对待。官方意识形态即儒家基本上是一种现实主义的统治哲学,即从人的特性来理解有效的权力行使。儒家对“民”的关切,其核心也是皇权,即避免皇权被“民”所推翻,从而失去“天命”。
孟子赋予“民”“革命”的合法性,但从关切人到“革命”是一个漫长的距离,儒家除了发展出了一些有助于统治和消解“民”起来“革命”的机制,例如科举考试和提供最低生存环境,并没有发展出能够“为民”的任何有效机制。很容易理解,数千年的中国历史没有发展出任何类似西方的“人权”概念。直到今天,这个概念对大多数中国人仍然模糊不清。
如果和西方、印度做一简单的比较,中国文化的特质会看得更加清楚一些。印度社会一直受种姓制度所困扰,种姓制度把印度社会分成四个主要等级,一个人出生在哪一个等级,无论做怎样的努力,都不会改变,并且是世代相传。欧洲社会从早期的宗教传统到近代的自然法传统,都强调人的平等性。尽管事实上是不平等的,但从规范层面始终强调人的平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