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荣是中共十八大之后首位落马副国级官员,宣判后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并对辩护人表示感谢。包括苏荣在内,十八大后已有10名高官涉案金额过亿 资料图: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视觉中国
(记者 单玉晓)丙申腊月二十六,十八大后首位副国级落马高官迎来一纸判决。2017年1月23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法院对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苏荣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苏荣现年69岁,吉林洮南人,2001年,53岁的他担任青海省委书记,2013年升任全国政协副主席,跻身副国级高官序列。官方披露的苏荣案判决要点显示,苏荣正在这十多年间犯下受贿等三宗罪,受贿1.16亿余元财物,8000余万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涉案金额接近两亿元。
据央视新闻消息,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4年,苏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本人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6亿余元;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苏荣对共计折合人民币8027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财新记者注意到,济南市检察院在起诉中曾提到一项苏荣滥用职权的犯罪事实:2009年,在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过程中,苏荣作为中共江西省委书记,违反相关规定,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法院认为,苏荣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均应依法惩处并数罪并罚。鉴于苏荣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另据国浩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披露,国浩律师事务所济南办公室合伙人宋洪昌律师作为辩护人参加了苏荣案的庭审及宣判。
该微信公众号文章称,2016年4月,宋洪昌律师接受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与另一名律师共同担任苏荣审查起诉、一审的辩护人。在2016年12月29日的庭审中,宋洪昌律师对有关证据发表了质证意见,对苏荣被指控的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及全案总的量刑情节提出了的辩护意见。最后,辩护人关于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及量刑情节的有关辩护意见得到了法院采纳。
这篇文章还称,在被告人最后陈述时,苏荣对辩护人的工作努力表示感谢,评价辩护律师“重事实、重证据,独立思考,业务精湛,人格与素质俱佳”,表示“十分敬佩和感谢”。
苏荣是中共十八大之后落马的首个官员,2014年6月被中央纪委宣布接受组织调查。被查后不久,苏荣被免去全国政协副主席职务、撤销全国政协委员资格。
财新记者统计,苏荣是十八大后第11位被判无期徒刑的高官,此前领刑无期的高官有: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统战部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中共中央统战部原部长令计划、中央军委原副主席、广东省委原常委、中国科协原党组书记、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海南省原副省长、山西原副省长。
包括苏荣在内,十八大后已有10名落马高官涉案金额过亿元。业已宣判的有:全国人大环资委原副主任委员2.47亿元、广东省政协原主席2.31亿元、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1.96亿元、山西省原副省长杜善学1.7亿元、河北省委原常委1.50亿元、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周永康1.29亿元、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1.24亿元、广东省委原常委万庆良1.11亿元。开庭后尚未宣判的有:青海省西宁市委原书记被控受贿1.04亿元且挪用公款4亿元、最高法院原副院长被控受贿1.14余亿元。
“看苏荣反腐那股子狠劲”
1968年,时年20岁的苏荣从家乡吉林起步进入仕途,在随后的40多年时年里,由吉林省白城市一名农村大队的会计升至全国政协副主席高位。
公开资料显示,1974年,时年26岁的苏荣升任洮安县那金公社党委副书记、书记,在白城地区,苏荣先后历任洮安县委常委,那金公社党委书记、岭下公社党委书记、洮安县委副书记、白城地委委员、扶余县委书记等职。1985年,时年37岁的苏荣升任白城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之后任白城地委书记和四平市委书记等职。1992年,44岁的苏荣升任吉林省委常委、秘书长,步入副部级干部之列,后又任延边州委书记、吉林省委副书记等职。
2001年,结束在吉林长达33年任职之后,苏荣从东北调至西北,任青海省委书记,成为正部级干部,开始主政一方。2003年,苏荣调任甘肃,担任省委书记一职,2006年赴京就任中央党校副校长。2007年,在担任中央党校副校长近一年后,苏荣再赴地方担任江西省委书记,直到2013年3月,苏荣升任全国政协副主席,成为副国级干部。
在江西任职期间,苏荣曾多次就反腐败做出指示和部署。2008年12月,担任江西省委书记第二年的苏荣,在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体会议上提到,要防止“项目上马、干部下马”的现象。他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投资力度大,项目建设多,能不能抓好项目建设是对我们领导能力的严峻考验,能不能在项目建设中不出腐败问题更是对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党性的严峻考验。”苏荣指出,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中纪委要求,在各类投资项目建设中,切实做到相关制度约束要先行,管理监督要同步,检查审计要跟上。
2009年12月6日,人民网曾刊发题为《看苏荣反腐那股子狠劲》的文章,文章写道:“12月3日上午,江西省纪委召开会议,部署全省2009年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省委书记苏荣对认真做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提出要求。从苏荣讲话里,我们不难看出,江西省委对反腐防腐是怎样地动真劲,动狠劲。我们感到江西正以更加猛烈而切实的摧枯拉朽之势,横扫一切贪污腐败。”
该文还提到:“江西从重、从严、从密、从深的反腐,充分地显示了以苏荣为班长的江西省领导班子,对腐败充满了极端的仇恨,与腐败不共戴天。这不奇怪。凡是一个有正义感的人都痛恨腐败,何况一个坚定的共产主义者。”
举报风波
苏荣违纪违法,早在其落马前即有传闻。2013年4月,已升任全国政协副主席的苏荣正式卸任江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5月28日,在苏荣离赣一个月后,中央巡视组第八组进驻江西。
2013年5月至8月,中央第八巡视组对江西省进行了巡视。期间,江西省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建华的前妻姚敏建,向中央巡视组公开实名举报苏荣妻子涉及新余市土地交易和建设工程的贪腐问题。周建华曾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苏妻等人,遭苏荣等人构陷。
2013年9月,第八巡视组向江西反馈巡视情况。组长王鸿举说,巡视中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包括有的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存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节假日收送红包礼金等;此外,干部群众还反映,一些地方在矿产资源保护、开发、管理工作中存在漏洞。
另一方面,在苏荣落马后的2014年6月,与苏荣关系密切的辽宁民营企业家方威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被终止。方威是北京方大国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完全控制人,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实际控制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上市公司。财新记者调查发现,从2006年开始,方大系并购重组当地国企和投资矿产资源的轨迹,与苏荣的为官履历如影随形。
方大集团通常以低价收购有土地、产权纠纷或亏损企业,在补办相关手续或注资达到相当资产规模后,注入上市公司。方大集团其中一桩收购疑案,是对江西新余市中创矿业有限公司的收购。这笔收购与曾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苏荣妻子涉及新余土地腐败问题、自称遭到苏荣报复构陷的周建华案有关。
在苏荣落马后,苏荣及其家人严重贪腐行为被多次提及。2015年3月,《人民日报》刊文称全国政协原副主席、原江西省委书记苏荣本人忏悔:家就是权钱交易所,他本人就是权钱交易所所长。
2016年10月,反腐纪录片《》在央视播出。在接受采访节目组采访时,时任中央第八巡视组副组长宁延令称:陆续有更多人向巡视组反映苏荣在江西主政时各种问题,尤其是反映苏荣的家人、亲戚在江西插手工程建设,插手干部人事,收受钱财的问题非常突出。经中央纪委调查,很多反映的问题被查证属实。
《永远在路上》披露:苏荣的妻子于丽芳在当地被称为“于姐”,很多人反映她在当地擅权干政,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江西景德镇是有名的瓷都,于丽芳非常喜欢瓷器,为了托她办事,不少人投其所好,买来各种名贵瓷器上门送礼,于丽芳来者不拒,甚至主动索要。苏荣把一些官员介绍给儿子苏铁志认识,苏铁志于是通过这些官员帮朋友拿项目,从中收取巨额好处费。当年苏荣用手中的权力,为全家老小换来了各种各样的“好处”。
《永远在路上》介绍,苏荣案中第一个被查实的线索,是涉及南昌钢铁集团改制过程中资产贱卖的问题。苏荣指示省国资委必须选择某一家特定企业为合作对象,又硬性要求降低国有资产评估价格,贱卖给这家企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接近10亿元。这背后,是苏荣的妻子和女儿收受了这家企业的巨额好处费。尽管要执行这个指示,必然有不少工作要违反相关程序和规定,但由于这是省委一把手的指示,很多人还是按苏荣的意愿去做了。也有干部在这件事上坚持原则,结果遭到了打击报复。
苏荣本人亦在这部纪录片中出镜。他表示:“我用四句话把我这个犯罪过程反思了一下,叫作收受别人的陶瓷瓷瓶,被碰得头破血流;收受别人的陶瓷瓷碗,被砸得遍体鳞伤;收受别人的书画字画,将政治生命化为灰烬;收受别人的钱财和贵重物品,使自己跌入了经济犯罪的万丈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