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平均不到10天发生一起重特大安全事故

时间:2016-12-22 16:09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即时新闻

(记者 沈凡)2015年全国发生了38起重特大事故,平均不到10天就有一起重特大事故发生,其中特别重大事故4 起,死亡289 人。2016年12月21日下午,《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披露了上述数据。

  按照有关工作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从2016年4月开始对《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本次执法检查覆盖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最终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

  执法检查报告称,从2002年《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以来,安全生产形势逐年好转,事故起数由2002年的 107.3万起下降至2015年的28.2万起,死亡人数由13.9万人下降至6 .6万人,连续13年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执法检查报告指出,全国安全生产局面虽然总体稳定向好,但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其报告列举了近两年发生的一系列备受关注的事故,例如天津港“8 .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广东深圳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均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016年9月以来,先后发生了宁夏石嘴山林利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0人;重庆永川金山沟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3人;11月24日,江西宜春丰城电厂三期在建工程施工平台发生坍塌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74人死亡。

  执法检查报告提出,《安全生产法》实施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监管体制机制不完善,表现为:有关方面对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的关系理解不一致,由于认识上的分歧,导致监管职责不明晰;海洋石油生产目前没有明确监管部门,委托国有石油企业代为监管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民航、铁路、电力等行业跨区域监管体制未理顺,行业监管与属地监管职责分工不明确;全国3300多个开发区、高新区、科技园区近半数没有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安全监管部门未纳入政府行政执法序列,执法能力不足,等等。

  对上述问题,执法检查组提出,国务院应加快起草《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和法律要求制定的相关配套法规,确保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出台。同时,建议国务院进一步明确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的关系,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完善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实行政企分开。理顺民航、铁路、电力等行业跨区域监管体制,明确行业监管、区域监管与地方监管职责。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等功能区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的机构。尽快解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未纳入行政执法序列的问题。

  财新记者注意到,201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 《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了2020年要实现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基本成熟、法律制度基本完善、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明显减少、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积极进展、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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