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肖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给予肖毅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江西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客户端消息,通报指出,肖毅背弃初心使命,破坏“两个维护”政治原则,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出现严重偏差,违背新发展理念,滥用职权引进和支持企业从事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违规举债上项目、搞建设,造成恶劣影响;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纵容、默许特定关系人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权色、钱色交易;不正确履行职责,随意决策实施重大项目,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不重视家风建设,寡廉鲜耻、道德败坏;与不法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在职务晋升、工程承揽、项目开发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指出,肖毅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政府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肖毅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江西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资料显示,现年59岁的肖毅是江西赣州人,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8月加入中国政府。
他曾历任瑞金市长、瑞金市委书记,赣州副市长、瑞金市委书记,赣州市委常委、瑞金市委书记,2006年任江西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次年任主任,2009年同时担任江西省政府副秘书长。
2015年4月,肖毅任抚州市委书记,2018年1月任江西省政协副主席至今年3月卸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