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 销售有害食品罪获刑2年6个月

时间:2021-10-18 15:46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郭美美,获刑2年6个月

资料图

据新民晚报消息,10月18日下午2时,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对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宣判,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郭美美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判处被告人汪邹雅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分别自2021年1月、2月起,在明知上家赵某(另案处理)处所销售的减肥糖可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情况下,仍各自以每盒699元等单价对外销售。至案发,被告人郭美美销售减肥糖100余盒,收款人民币7万余元。其间,被告人郭美美还帮助被告人汪邹雅向赵某订货、付款,共同销售减肥糖4盒,收款人民币2796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从查获的涉案减肥糖中,检出违禁成分西布曲明。

据介绍,西布曲明是一种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食欲的药物,虽有一定减肥功效,但可能引起高血压、心率加快等副作用,严重时可致人死亡。它的减肥机制是抑制食欲,你不想吃了,同时还加大了你的消耗。两者结合,就降低了人的体重。西布曲明的风险大于收益,服用它可能会带来心脑血管还有中枢神经系统不可逆的损伤,还可能导致中风甚至死亡。我国早在2010年就已经宣布停止国内生产、销售和使用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但仍有一些不良商家为了利益,在减肥类食品中非法添加。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的行为均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此前报道

据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1年8月13日上午9时30分,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简称上铁法院)对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分别自2021年1月、2月起,在明知上家赵某(另案处理)处所销售的减肥糖可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情况下,仍各自以每盒699元等单价对外销售。至案发,被告人郭美美销售减肥糖100余盒,收款人民币7万余元。期间,被告人郭美美还帮助被告人汪邹雅向赵某订货、付款,共同销售减肥糖4盒,收款人民币2,796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从查获的涉案减肥糖中检出西布曲明成分。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的行为均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庭审中,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及其委托的律师进行辩护,充分行使其相关诉讼权利。

2021年3月,上海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确认郭某某等32名犯罪嫌疑人因生产、销售违禁成分减肥类食品被浦东警方刑事拘留。

据媒体报道,浦东警方在行动中查获有毒有害减肥类保健食品65000余粒、生产原料约34公斤,涉案金额达5000万余元。

经查,2021年1月,赵某发展郭美美为销售后,郭美美通过社交平台发布广告,并微信销售减肥糖。郭美美销售的减肥糖中检出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西布曲明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7月,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对郭美美等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

此前郭美美曾因开设赌场罪,获刑5年。

2019年7月,郭美美刑满释放,出狱半年便成立了自己的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含健康管理、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化妆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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