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上诉被驳回

时间:2021-08-29 07:24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北京综合讯)中国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的贪污案二审前天(27日)宣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对其死缓、终身监禁的判决。

综合微信公众号“长安街知事”与每经网报道,山东省东营中院去年6月9日公开审理蔡国华案,检方指控他滥用职权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五项罪名,涉案金额达103亿元(人民币,下同,21.42亿新元)。

平均每天报销花费40万元

蔡国华被指在任恒丰银行董事长期间,平均每天报销花费40万元,以及向某公司索要一套位于香港太平山顶、价值4.74亿余元的别墅。

开庭次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称,公家银行竟沦为了蔡国华的私人提款机,令人瞠目结舌,“作为班长的蔡国华,不仅自身腐败堕落,还带坏了队伍、制造了金融风险”。

法院去年11月6日一审判处蔡国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蔡国华当时对判决提出上诉。

生于1965年的蔡国华是山东阳信人,多年在共青团系统中工作,后转到沾化县、烟台市任职,官至烟台市委常委、副市长,2013年底接任恒丰银行董事长,2017年11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蔡国华是恒丰银行第二个被判处死缓、终身监禁的董事长。2019年12月,恒丰银行原董事长姜喜运因贪污、受贿、违规出具金融累证、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一审被判处死缓,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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