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教师强奸九名未成年获死刑 校长隐瞒不报被追责

时间:2021-05-31 18:17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中国湖南某校有两名教师猥亵儿童,学生家长向学校反映后,负责人未调查核实,也未报案,致两名老师继续作案。最终,两名教师一人或死刑,一人获刑17年,两名负责人也因隐瞒不报被追责。

据正义网报道,中国最高检5月31日举行“落实‘两法’ 护航青春”新闻发布会,公布这起学校负责人因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

杨某某、糜某某原系湖南某小学教师。2001年至2020年4月,杨某某在泸溪县两所小学任教期间,利用其与被害人系亲戚、师生等特定关系,采用欺骗、利诱、强迫等手段,先后强奸九名未成年女性,其中八人系未满14周岁幼女,并伙同糜某某轮奸一名年仅12岁的女学生。

同时,被告人杨某某、糜某某还利用老师身份,趁教育、管理学生之机,在教室、办公室等场所猥亵多名未成年女学生。

有学生家长2017年向该校校长包某某、副校长印某某反映杨、糜二人猥亵儿童行为。二人在收到线索举报后未调查核实,也未向公安机关报案。此后,杨某某、糜某某继续作案。

被害人黄某甲、黄某乙2020年5月16日到泸溪县公安局报案称多次遭到杨某某强奸、猥亵。公安立案侦查后发现了杨、糜二人的其他犯罪事实。杨某某、糜某某2020年8月11日因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分别被判处死刑、有期徒刑17年。

自2020年7月开始,泸溪县开展师德师风大整顿活动,推动校园安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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