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特区主要官员任资审会成员

时间:2021-03-30 20:12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今日(30日)通过修订《基本法》附件一及二,香港特首林郑月娥下午举行记者会表示,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由多名特区主要官员担任。

据香港01网站报道,对于资格审查委员会如何组成、是否有任期限制等问题,林郑回应说,新制要确保参选、进入政治体制的人都是爱国者,这在香港本地法律是有所根据的,本身香港已有选举主任的制度,现在只是由资审会替代选举主任的工作。

她指出,初步而言资审会的成员不会很多,由几位特区主要官员担任,好处是属于管治团队,也是经过中央任命,值得信任。

林郑表示,警队国安处会审查候选人很多东西,确认其是否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每一个参选人都要审;若警方国安处对一些候选人有所疑问,就会交由国安委审视,这是根据《香港国安法》第17条的职能,即警务处国安处的第四项职责。国安委作出决定后,会提交意见书,是否认定特定参选人合乎资格,再交给资审会。资审会就可以决定,是否按意见书的内容来决定候选人的参选资格。

她强调,资审会的决定不能诉讼的安排,合乎《香港国安法》中国安委决定不能透露、不能司法覆核的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通过修改的《基本法》附件二中,第五条对资格审查委员会作出规定,即资审会负责审查并确认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资格。香港特区维护国安委员会根据特区警务处维护国安部门的审查情况,就立法会议员候选人是否符合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作出判断,并就不符合上述法定要求和条件者向特区候选人资审会出具审查意见书。对资审会作出的候选人资格确认的决定,不得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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