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3.65亿元 华融赖小民判死刑

时间:2021-01-06 07:26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受贿3.65亿元 华融原董事长赖小民判死刑

(北京综合讯)被控受贿17.88亿余元(人民币,下同,3.65亿新元)的中国华融公司原董事长赖小民,昨天被天津法院判处死刑。

综合《人民日报》与新华社报道,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对赖小民受贿、贪污、重婚一案,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赖小民前年4月落马,随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被逮捕。他被控从2008年至2018年利用职务职权便利,为单位和个人在获得融资、承揽工程、合作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索取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

金额为贪官受贿最高纪录

去年8月,赖小民被控受贿17.88亿余元,写下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贪官受贿的最高纪录。

法院认为,赖小民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主观恶性极深”。而且目无法纪,极其贪婪,大部分犯罪行为均发生在2012年中共十八大之后,“属于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作案”。

法院因此决定,对赖小民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对贪污所得财物依法发还被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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