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罗应光调离5个月后,主动投案

时间:2020-11-26 09:23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11月25日,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罗应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罗应光此前任玉溪市委书记,今年6月转任云南省人防办主任。

据官方简历,罗应光生于1966年12月,早期在原思茅地区工作,历任澜沧县木嘎乡党委副书记、共青团思茅地委副书记等职,1995年在广东佛山高明市挂职,任市长助理,1996年出任思茅地区江城县委书记,时年30岁。

1997年,时年31岁的罗应光调任共青团云南省委副书记,任职4年,于2001年任楚雄州委副书记。

2005年9月,39岁的罗应光调任昭通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次年3月任昭通市市长。

2007年底,罗应光职务再次调整,任云南省建设厅党组副书记,2008年1月任云南省建设厅厅长,后任云南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4年,罗应光调任玉溪市委书记。据云南网报道,在当时的玉溪市领导干部大会上,罗应光表示,今后工作中将努力做到为民谋福祉的追求不改变。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扛在肩上,把人民群众的呼声意愿记在心里,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落在行动中,以增进玉溪人民的福祉为己任,千方百计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各族群众。

据“玉溪发布”报道,2018年9月,罗应光在玉溪市委党校2018年秋季学期开学典礼上以10句话寄语学员。其中,罗应光说:“不要立志做大官,要立志做大事。要先练就为官的本领,不醉心于自我设计‘晋升路线图’,不恃才自傲,以健康的从政心态看待自己、他人、组织和社会。”

2019年1月,玉溪网发布罗应光的署名文章《年轻干部如何像大树一样成长》,文章写道,一名党员干部不可能一夜之间成为腐败犯罪分子,其走向腐化堕落大多是从不注意小事小节开始的,在“温水煮青蛙”中逐渐放松了要求、丢掉了原则,最终把自己送进了牢狱。年轻干部肩负使命、承载希望,在“光环”照耀下,要防止犯“苗头性小错误”,在心志砺炼中坚守底线;要防止犯“利益性小错误”,在平凡清贫中追求卓越;要防止犯“麻痹性小错误”,在细致规范中严格要求自己。

近期,玉溪市多名厅级干部被查。

今年10月,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昌主动投案。陈昌此前曾任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015年调任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次年任院长。

今年4月,玉溪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柳文炜被查。柳文炜长期在昆明工作,曾任昆明市委常委、秘书长,2018年3月调任玉溪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今年2月,玉溪市副市长蔡四宏被查。蔡四宏长期在德宏州工作,历任芒市市委书记、瑞丽市委书记等职,2015年10月调任玉溪市副市长。

此外,今年10月,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中央第十巡视组巡视云南省工作动员会召开。中央巡视组将在云南省工作2个半月左右。

罗应光简历

罗应光,男,拉祜族,1966年12月生,云南镇沅人,研究生学历,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8年8月至1991年1月任思茅地委组织部干事;

1991年1月至1992年7月任澜沧县木嘎乡党委副书记;

1992年7月至1995年2月任共青团思茅地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1995年2月至1996年6月在广东佛山高明市挂职,任市长助理;

1996年6月至1997年10月任思茅地区江城县委书记;

1997年10月至2001年9月任共青团云南省委副书记;

2001年9月至2005年9月任楚雄州委委员、副书记;

2005年9月至2006年3月任昭通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6年3月至2007年12月任昭通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7年12月至2008年1月任云南省建设厅党组副书记;

2008年1月至2009年1月任云南省建设厅党组副书记、厅长;

2009年1月至2012年9月任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副书记、厅长;

2012年9月至2014年8月任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4年8月至2020年6月任玉溪市委书记;

2020年6月任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2020年11月主动投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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