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利2亿外逃7年 白静9套房产被没收

时间:2020-11-18 07:51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据呼和浩特市中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2020年11月17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犯罪嫌疑人白静贪污违法所得没收申请一案,裁定没收高度可能属于白静使用违法所得购买的9套房产。

经审理查明,犯罪嫌疑人白静涉嫌于2008年至2011年间,利用其担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业务处副处长、处长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操纵债券交易,套取国有资金转入其实际控制的公司,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2亿余元,后白静用其中1.6亿余元在北京市、海南省三亚市购买房产,登记在其亲属名下。白静于2013年7月31日逃匿境外,被通缉超过一年未到案。检察机关根据证据和查封情况,本次对其中购买资金为1.4亿余元的9套房产申请没收。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白静实施了贪污犯罪行为,并逃匿境外,被通缉一年后未到案。检察机关申请没收的9套房产高度可能来源于白静实施贪污犯罪行为套取的国有资金购买,依法应当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予以没收。法庭遂作出上述裁定。

据官方公告:白静,男,汉族,1973年9月8日出生,河南省固始县人,原中国农业银行金融市场部投资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因涉嫌白静职务侵占罪于2013年9月9日,被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立案侦查,同年11月18日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白静

白静于2013年7月31日逃匿,同年12月19日,国际刑警组织对白静发布红色通报。据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2018年发布的公告显示,白静外逃至加拿大。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查查明白静涉嫌犯贪污罪,于2019年2月28日,将犯罪线索移送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于2019年2月28日,以白静涉嫌犯贪污罪立案调查。

2019年6月,人民法院报、人民法院公告网刊载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没收第32号“百名红通人员”白静涉嫌贪污所得一案并发布公告。

检察院申请书载明:2008年2011年间,犯罪嫌疑人白静利用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以农业银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为债券交易平台,先后操纵73支债券进行债券交易,侵吞农业银行、国信证券利益,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218,819,583.30元。犯罪嫌疑人白静使用违法所得中的部分款项在北京及三亚两地购置了多套房产,内蒙古监察委员会依法查封房产9套。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白静实施了贪污犯罪后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上述查封财产具有高度可能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八条之规定,申请没收上述查封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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