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上午,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
决定免去谭先振的湖北省司法厅厅长职务。在3月2日,湖北省公布“刑满释放新冠肺炎确诊人员离汉抵京”调查结果。
调查发现,黄某英事件中,湖北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武汉女子监狱、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安分局等单位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淡薄,违背党中央关于“内防扩散、外防输出”重大决策部署,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渎职,致使黄某英在已有发热症状的情况下离汉抵京,是一起因失职渎职导致的严重事件。
经湖北省纪委监委研究并报省委批准,湖北省司法厅多人被处理。其中,决定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谭先振予以立案审查调查。
在调查结果公布当晚,湖北省司法厅党委连夜召开会议,一致表示,坚决拥护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结果,坚决拥护省委、省纪委监委的处理决定。大家认为,“黄某英事件”虽然发生在武汉女子监狱,但根源在湖北省司法厅和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我们向全国人民表示深深的歉意。
报道称,在湖北省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最吃劲的关键阶段,由于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及武汉女子监狱的失职渎职行为,导致刑满释放人员黄某英感染新冠肺炎后离汉进京事件发生,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给首都疫情防控工作带来极大隐患。
在接受审查调查几天后,谭先振即以湖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的身份参加公开活动。
湖北省司法厅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对“政事儿”表示,调查结果公布后,谭先振厅长一直在正常上班,整个厅里节奏都很紧促。
谭先振简历
谭先振,男,汉族,1962年5月出生,湖北江陵人,中共党员,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12月获中南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南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
1980.09——1983.07,华中农学院(现华中农业大学)荆州分院农学专业学生;
1983.07——1985.12,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川店镇政府秘书,荆州地委办公室秘书;
1985.12——1986.08,借调湖北省委办公厅秘书;
1986.08——1996.08,湖北省委组织部经济干部处干事、副科级干事、正科级干事;
1993.08——1995.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学习;
1996.08——2000.09,湖北省委组织部经济干部处助理调研员;
2000.09——2001.12,湖北省委组织部信息管理中心主任;
2001.12——2003.09,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3.09——2006.10,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
2006.10——2010.03,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党委副书记;
2010.03——2016,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6年—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