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犯强奸罪学生成绩单曝光 排名倒数

时间:2020-07-22 11:31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原标题:浙大犯强奸罪学生成绩单 有人曝其曾“强迫小学妹发生关系”  

浙江大学强奸罪学生这个事件这两天可是霸占了各大热搜和热门榜,浙大也被大家推到了风口浪尖,但是浙大到目前为止的行为都让大家非常失望和愤怒,没想到一个大学会包庇这样一个强奸犯,简直让人不敢相信。而强奸犯本人至今还没收到制裁,近日还有人晒出了强奸犯学生的成绩单,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事件:犯强奸罪,学校予以留校察看处分

近日,浙江大学对犯强奸罪的学生努某某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引发关注。一名知情人士向封面新闻记者透露,努某某挂科是常态,一份成绩单显示全专业128人,他累计排名126位。网传努某曾晒博士女朋友朋友圈,该知情人士确认属实,“但他在玩游戏的时候,还在‘撩妹’。”

7月20日晚,一条《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某某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引发网友关注。决定内容显示,努某某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学校给予努某某留校察看处分,期限12个月,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到期可以申请解除。

网传的一份说明显示,努某某所在学院于5月25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该生违纪处分意见。讨论后认为,努某某系初犯,且已强烈悔罪,并恳请获得改正机会,又因努某某来自贫困地区,又是毕业生,因此提请学校酌情从轻对该生的违纪处分。这份情况说明也被网友认定是为努某某仅被予以“留校察看”的依据。

有人曝其曾“强迫小学妹发生关系”

网传的一份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努某某趁被害人醉酒之际,强吻被害人并强摸被害人阴部,意图与之发生性关系。被害人反抗并称要报警,努某某因害怕而中止。后努某某自己报案,公诉机关认为努某某系犯罪中止,且具有自首情节,在侦查阶段认罪认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可适用缓刑。7月21日下午,封面新闻记者多次电话联系西湖区人民法院,但都无人接听。

7月21日,有网友爆料称,2019年4月19日之前,她在某交友APP上与努某某相识,因为努某某说自己搞摄影的,两人才加了微信。2019年4月19日,努某以邀请该网友看学校为名,约其见面。当晚,两人到一清吧喝酒。

该网友表示,其天生酒量好,之前也没去过酒吧夜店,就答应了。喝酒后发生的事情,她就无意识了。该网友怀疑,她被下了药。其表示,当天醒来的时候,已经在一家酒店,“他做了与通报中对那个女生一样的事情”。

此外,另据网友爆料称“努某某之前还曾强迫小学妹发生关系”,“努某某几次去酒吧,开台都是大几千的那种”,“这位同学糟蹋了20多个女生”。

7月21日下午2时,封面新闻记者致电浙江大学。一工作人员表示,关于努某某同学的事情,校领导已经在开会重新研究,现在他所在部门还没有收到研究结果的反馈。学校作出处罚的标准和依据,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

其爱摄影常挂科,大三起在外租房

7月21日,封面新闻记者辗转联系上一名知情人士。该知情人称,努某某喜欢玩摄影,时常买摄影器材。在刚进学校时,努某某曾经拿过学校的补助。因为挂科学校就会停发补助,后来也不清楚努某某还拿过补助没有。该知情人表示,努某某挂科是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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