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安徽省纪委监委通报:安徽省委原委员、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施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经查,施平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得巨额利益;违反生活纪律;涉嫌受贿犯罪。
施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辜负组织信任,拒绝组织挽救,“亲”“清”不分,官商勾结,大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安徽省委常委会会议讨论,由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施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安徽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对施平的党纪处分决定待召开省委全会时予以追认。
去年4月,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施平被查。
其落马前,曾因“家中被盗130万财物”引起关注。
此前信息显示,施平家曾被一次盗走财物130万,包括113万现金,当时称现金是为其子准备的购房款。
2018年6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抢劫案件判决书显示,2015年4月28日,被告人马剑和同案犯解某持气手枪等作案工具,进入施平、韩剑辉夫妇位于合肥市包河区望湖城某小区的家中,劫得现金人民币830700元、美元28980元、价值人民币288815.72元的各类购物卡、消费卡以及手机、香烟等物,抢劫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303921.85元。
马剑和解某劫得钱物离开后,韩剑辉用家里的固定电话联系了其丈夫施平,施平得知情况后当即报警。
据韩剑辉陈述,在她家中被抢的113万元人民币为其子购房款。
另据《判决书》,施平家被抢的商之都会员卡30张、金鹰购物卡24张、百大集团购物卡20张以及其他各类储值卡、银行卡,经鉴定价值超过28万元。被抢的南京牌香烟三条、黄金叶香烟一条,价值2500元。
施平落马后不久,其妻子韩剑辉也遭免职。
据安徽省财政厅官网显示,去年4月19日,安徽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免去韩剑辉社会保障处副处长职务的通知。通知称,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经厅党组研究决定,免去韩剑辉社会保障处副处长职务。
施平简历
施平,男,1960年8月出生,汉族,籍贯安徽肥东,出生地安徽肥东,197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2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
1977.02—1978.09肥东县乌龙公社下放知青
1978.09—1982.07安徽师范大学政教系政教专业学习
1982.07—1989.09省统计局人事教育处工作人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其间:1986.09—1987.07参加省委党校培训班学习)
1989.09—1992.12省政府办公厅第二办公室主任科员
1992.12—1996.02省政府办公厅第二办公室、秘书一室副处级调研员
1996.02—1996.07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室正处级调研员
1996.07—1997.11省地税局税政一处处长(其间:1997.03—1997.05参加省委党校第23期县处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1997.11—2001.04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局长
2001.04—2008.08省地税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其间:2001.09—2001.11参加省委党校第36期市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8.08—2009.05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05.09—2008.11参加中国科技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2009.05—2015.02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正厅级)
2015.02—至2019.04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