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果案再审中徇私舞弊 云南法院院长受处分

时间:2019-12-15 07:43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北京讯)因为在黑社会组织头目孙小果案申诉再审过程中徇私舞弊,云南省一名副部级与五名厅级官员受处分,包括该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赵仕杰。

其中,赵仕杰被留党察看一年,按二级巡视员确定其退休待遇。据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指他利用担任云南省高院院长的职权,在孙小果案申诉再审过程中,违背事实和法律规定,徇私舞弊,授意和要求审判人员枉法裁判,致使孙小果由死缓被改判有期徒刑20年。不过,中纪委也称“赵仕杰同志能够认错悔错”。

公开履历显示,赵仕杰是在2001年2月至2008年1月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据《新京报》报道,赵仕杰的前任孙小虹,也因为在1999年3月担任云南省高院院长期间,在孙小果案二审过程中,“未能坚持审判独立原则,将对孙小果的刑罚由死刑立即执行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违反了工作纪律,受到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党内警告处分。

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另四官员

至于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审查的另外四名官员,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原主任冯家聪被指在2006年6月利用职务,影响干扰云南省高院对孙小果申诉案启动再审;

云南省审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刘明被指在2006年担任临沧市市长期间受孙小果继父李桥忠请托,请赵仕杰为孙小果再审改判提供帮助,收受李桥忠送给的财物;

云南省政府原参事郑蜀饶被指在2007年9月担任云南省高院副院长期间,在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研究孙小果案再审改判过程中,违规提议将对孙小果的刑罚由死缓改判为有期徒刑20年;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许绍政则被指在2004年至2007年担任云南省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期间,接受请托帮忙介绍时任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副处长袁鹏与孙小果继父李桥忠等人认识,在袁鹏为孙小果从轻处罚说情、打招呼过程中,受托问过情况并收受财物等。

冯家聪、刘明与郑蜀饶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许绍政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被称为昆明恶霸的孙小果于21年前犯下多罪,但疑因“警二代”身份先是逃过死刑,经多次减刑后刑满释放,出狱后更明目张胆重操旧业,在当地经营夜店。

他是在2018年7月因为涉嫌黑恶犯罪又再被捕,才给重新翻出当年疑云重重的减刑旧账,因此案被查的云南公职人员、重要关系人已达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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