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尔白克力受贿千余万判无期徒刑

时间:2019-12-03 06:53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沈阳综合讯)被控受贿近8000万元人民币(1554万新元)的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努尔·白克力,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及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法院昨天公开宣判努尔·白克力受贿案,并对他受贿犯罪所得赃款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努尔·白克力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他今年7月当庭认罪。

法院经审理查明,努尔·白克力从1998年至2018年利用担任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市长,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书记,新疆自治区政府代主席、主席,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揽工程、推广产品、享受优惠政策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7910万元人民币。

法院认为,努尔·白克力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不过,鉴于努尔·白克力到案后能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赃且涉案赃款赃物已大部分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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