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四川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彭宇行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通报称:经查,彭宇行毫无“四个意识”和党性原则,丧失了一名党的高级干部的政治忠诚和政治觉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规定拆分团组出国并借机旅游,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和住宿接待,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以权谋私,收受他人财物,侵吞公共财物;违规干预项目立项评审活动;道德败坏,追求低级趣味,大搞权色、钱色交易。彭宇行的行为已违反党的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同时,鉴于彭宇行能够如实交代违纪违法问题且部分问题组织之前不掌握,积极上交违纪违法所得,认错悔错态度较好,可予从轻、减轻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彭宇行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调研员;免去其第十一届四川省委委员职务;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四川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今年4月,彭宇行在四川副省长任上落马。据公开履历,彭宇行1962年11月生,四川犍为人,他曾从事科研工作二十余年,1985年进入中国科学院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担任实习研究员、助理研究员。
1990年,他赴法国居里大学(巴黎第六大学)学习,攻读高分子材料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又在法国埃克森化学公司从事博士后研究,1993年回国后来到中国科学院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任副研究员、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研究室副主任,后任该所副所长、常务副所长、法人代表、所长。2001年,他出任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副院长,次年升任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院长。2009年,彭宇行离开科研系统,调任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党组书记,次年任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厅长、党组书记。
2013年,彭宇行转型地方党政领导,任内江市委书记,两年后调任绵阳市委书记,2017年升任四川省副省长,负责工业经济、科学技术、国防科工、通信等工作,至今年被查。“政事儿”注意到,与彭宇行被降为四级调研员相似,几天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原党组副书记、理事会主任刘士余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被“降为一级调研员”。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规定》第八条为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对应相应的级别,其中四级调研员对应的级别是二十级至十四级,一级调研员对应的级别是十七级至十一级。《规定》第九条为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对应的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最低职级,与四级调研员对应的是“县处级副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