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陕西省委批准,陕西省纪委监委对西安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吕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吕健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缺乏政治担当,对...总书记批示精神执行不坚决、不彻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借用私营企业主的车辆;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利用职权为身边人员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决策将秦岭北麓长安境内违建别墅项目作为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吕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和法纪观念淡漠,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与私营企业主“亲而不清”,甘于被“围猎”,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吕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这是官方首次披露吕健被查消息。
5月30日下午,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由西安市选出的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吕健,因个人原因,本人提出辞去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5月10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吕健辞去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吕健现任西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他曾于2007年至2013年初主政西安市长安区近6年。在西安市政府网站上,吕健最近一次报道在今年2月。
2月15日,首届“西安生态日”启动仪式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陕西宾馆召开,吕健等宣读“西安生态日”设立决定、市秦岭北麓违建别墅专项整治工作优秀团队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及倡议书。
公开简历显示,吕健1963年8月生,西安本地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2年12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6年起,他先后在西安市碑林区、新城区、长安区等区任职,曾任碑林区副区长,新城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城墙景区管委会主任兼西安市文物局副局长。
2007年3月,吕健任长安区委书记,担任该职近6年,期间于2012年1月晋升西安市委常委。
2013年1月21日,长安区委召开全委扩大会议,免去吕健同志中共西安市长安区委书记职务。
当时,吕健以西安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的身份出席会议。
“在长安工作的近六年时间,是我人生中最宝贵的一段岁月、最充实的一段经历、最难忘的一段时光。”吕健在离任讲话中说,回顾近六年的工作,我同大家风雨同舟、群策群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城乡面貌日新月异,综合实力跻身全市前列,形成了团结、稳定、和谐、发展的政治氛围和工作局面。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历届班子奠定的良好基础,得益于区级各大班子的精诚合作,得益于全区上下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他说。
在担任西安市委秘书长3年多后,2016年7月,他转任常务副市长至被查。
吕健简历
吕健,男,汉族,1963年8月生,陕西西安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2年12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6年1月任西安市碑林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1996年4月任西安市碑林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1998年1月任西安市碑林区副区长;
1999年10月任陕西省白河县委书记;
2002年6月任西安新城区委常委、副书记;
2003年1月任西安新城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
2004年8月任西安城墙景区管委会主任、党组副书记,兼任西安市文物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2007年3月任西安市长安区委书记,西安市委常委、长安区委书记;
2013年1月任西安市委常委、秘书长;
2016年7月至今任西安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