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河南省开封市副市长郑中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吉林市政协原主席崔振吉被双开
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吉林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崔振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崔振吉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要求他人支付、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安置工作;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违规为其实际控制的公司获取国家扶持资金,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获取土地出让金,无偿使用政府出资购买的公共财物;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吞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干预司法、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免除其实际控制公司罚款、违规审批工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国家重大经济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崔振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泯灭、党性原则全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亦官亦商、公权私用,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家企业攫取巨额经济利益;贪婪腐化、滥权妄为,与私营企业主相互勾结、大搞权钱交易;蛮横霸道、胆大妄为,罔顾群众利益,干预司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已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严重损害国家利益,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崔振吉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郑中华简历
郑中华,男,汉族,1965年1月出生,河南商丘人,研究生学历,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
1984.07-1989.09 商丘县人事局干部股长、办公室主任,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
1989.09-1993.01 商丘县政府办公室秘书;
1993.01-1995.03 商丘县团委书记;
1995.03-1998.02 商丘地区团委副书记、商丘市团委副书记;
1998.02-1999.11 商丘市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
1999.11-2000.07 商丘市经贸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0.07-2003.08 民权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3.08-2006.05 柘城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6.05-2007.07 宁陵县委副书记;
2007.07-2010.11 林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0.11-2015.04 林州市委书记;
2015.05- 开封市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