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贵州省委政研室官方公众号发文剖析贵州黔东南原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王家黔受贿案。
据公开简历,王家黔生于1964年8月。1984年,王家黔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贵州省警察学校,毕业后,成绩优异的王家黔被贵州省公安厅看中,留在了公安厅工作,历任贵州省公安厅办公室秘书科科长、政治部宣传处处长、办公室主任等职。
2008年,44岁的王家黔被提拔为副厅级干部,担任省公安厅指挥中心主任。两年后,46岁的王家黔被委以重任,担任黔东南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2010年,从王家黔调任黔东南州公安局局长的第一天开始,毕业之后从未联系的王胜国便主动攀关系,以同学身份给王家黔接风洗尘。王胜国在2003年因违纪被清除出公安队伍,从此下海经商。
从此,他们三天一小聚,五天一大聚,“醉生梦死”。而这种同学聚会也从最初一起吃饭喝酒的全是同学,逐渐演变为只有王胜国的几个朋友和王胜国找来的“美女”陪同吃饭。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为让王家黔“舒心”,王胜国不惜高价从外地找来漂亮小姐,陪王家黔“共度良宵”。
王家黔曾回忆他到黔东南任职之后收下的第一笔钱:“2010年春节前的一个夜晚,王胜国像往常一样提着水果到王家黔的宿舍。‘马上过年了,凯里也找不到什么好买的。’王胜国将一个装了1万元的信封连同水果递给了王家黔。
2012年初,王胜国给王家黔说:“你安排我投资打理的那些钱,我入股了50万在凯里一家洗浴城。”王家黔便心里有数了。这之后,当有群众举报该洗浴城涉黄时,王家黔便违反纪律,把近期公安机关开展扫黄行动,不能再经营涉黄业务的消息透露给王胜国,王胜国立刻安排该洗浴城暂停涉黄部分的营业,躲过了公安系统的检查。
2014年3月,王家黔成功破获震惊全国的凯里“1·13”爆炸案,荣立“一等功”。
王家黔一直以为,自己是2014年凯里“1·13”爆炸案侦破工作荣立“一等功”的功臣,战功显赫,组织上是不会拿自己开刀的。但为了安全起见,他也与情妇悄悄商议好了今后对付组织调查的各种方案,视政治纪律如无物。
在被采取办案措施的前一天晚上,王家黔与情妇抱头痛哭,“我当时顿感天昏地暗,天塌下来了,一切都完蛋了。”
2014年9月,王家黔落马。2015年4月被提起公诉。
经查,王家黔严重违反生活纪律,包养情妇,腐化堕落,影响恶劣。比如,在与情妇石某同居的日子里,王家黔先后交给情妇130余万元,给情妇购买了一辆宝马越野车。
2015年5月18日,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家黔受贿案开庭审理。检方指控王家黔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484万元。王家黔当庭认罪。
2015年9月29日,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黔东南州公安局局长王家黔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王家黔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