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贿案判刑 囚三年罚款314万

时间:2019-03-26 09:13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何志平被判入狱三年及罚款四十万美元。
何志平被判入狱三年及罚款四十万美元。

  民政事务局前局长何志平在美国被裁定贿赂非洲官员案七项控罪罪成,案件于香港时间今日凌晨在纽约判刑。法官判处何志平监禁三十六个月(三年),并罚款四十万美元(约三百一十四万港元),刑期较控方建议的五年少。扣除何已收押的一年零四个月,他的刑期预料余下二十个月。

  法官判刑时说,贪污是严重罪行,损害法治,人权也会受影响。但法官又指何志平的为人受到尊重,辩方向法庭呈交的一百四十九封求情信,包括同一惩教中心囚犯所写的信,显示何为囚犯补习等,改写了一些囚犯的一生。法官又说,以何志平本来的地位,判这样的刑期和处罚,已够阻吓力,不必考虑他会再干犯同样罪行。

  民政事务局前局长何志平求情时表示,案发后家人承受很大压力,他感到极大悔意。对于还柙至今一直无法亲自安慰家人,尤其是年过九十高龄的母亲和妻子,他也感到很伤心,又说会一力承担所有责任。其间何志平一度声音颤抖,哭了出来。法庭书记在法官指示下向何志平递上纸巾。何志平并提到还押以来一直很寂寞,盼望母亲身体健康,待他出狱后可以亲口对母亲说对不起,尽孝子责任。尽管在还柙后感觉有如世界末日,他称对此也有新体会,将来可与人分享经验,希望法官轻判。

  何志平听了法官判决后,表现冷静,露出微笑。已还柙十六个月的何志平,遭美国政府检控涉非洲能源贪贿案,被裁定五项贪污及两项洗钱罪成。美国联邦检察官早前已向法庭提交陈词,指何志平精心策划及参与两项大规模的国际贿赂和洗黑钱计画,利用慈善为掩饰,向非洲高级官员提供和支付超过二百五十万美元的贿款,借此为他服务的能源集团谋取利益。

  控方指,何志平主动策划并执行两项贿赂计画,以不同方式贿赂乍得及乌干达官员,由亲自撰写掩饰贿款的「捐款信」、到与乌干达前外长库泰萨洽谈生意机会以换取金钱,都显示何有重大决策权,绝非「企业机器中的一枚齿轮」。

  书面陈词又提到,案件是跨国贪贿案,涉及不同国家、外国银行、海外证据,加上引起国际传媒关注,刑罚受到注视,包括计画干犯同类罪行的人,故认为不应判处更轻刑罚。控方形容何志平令公众失去信心,要求判处具明显阻吓力,考虑何的年龄、背景、罪行性质等,建议判监五年及罚款四十万美元。

  何志平一方则提出,何志平已被羁押的十六个月,应抵销刑期即时释放,惟控方称十六个月的刑期「惊人地轻」,与同类案件的刑期不相称。控方强调,何志平犯的是严重罪行,证据明显,又指何志平被捕时坚称是「无辜的人道主义者」,求情时表示深感后悔只属被动,实际是毫无悔意,他去年十二月审讯期间在一封给友人的电邮中得知孟晚舟事件,表示自己是「这种敌意下的首名代罪羔羊」,所以控方重申法庭应判处显著刑罚。

  辩方早前呈上一百四十九封求情信,包括何妻胡慧中及九十二岁母亲,胡慧中提到何志平是心地善良宽厚之人,是现代世界罕有几乎绝种的君子,又指有何志平曾经帮助过的朋友,拒绝撰写求情信,因为怕得罪美国政府,觉得何志平落难,再没有前途和利用价值,更透露自己「多次不想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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