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检今天(13日)发布消息,湖北省体育局原局长胡德春(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由湖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咸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胡德春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胡德春,男,汉族,1956年10月生,湖北钟祥人,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经济师、律师。曾任湖北省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第十一届湖北省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去年7月落马。
今年1月,胡德春被双开,通报称他经查,胡德春串供堵口、转移隐匿涉案财物,对抗组织审查,不按规定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事项,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生活纪律,道德败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