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院指涉受贿 “官二代”胡志强被公诉

时间:2019-02-13 10:22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2019年2月12日,经陕西省检察院指定管辖,落马半年多的陕西省卫计委原党组书记胡志强,由西安市检察院依法向西安市中级法院提起了公诉,最高检察院官方网站披露了上述消息。

检察院指控:胡志强在任咸阳市委常委、副市长,咸阳市委副书记,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秘书长,榆林市委副书记、市长,榆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本人或通过配偶、亲属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胡志强现年55岁(1963年10月生),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人,25岁从北京财贸学院工商行政管理系毕业后,即到国家工商管理局企业司工作。1993年3月,胡志强回到山西,供职于刚成立的华晋焦煤公司任办公室副主任、总经理助理,1994年5年到山东省牟平县挂职副县长。1996年4月,胡志强进入神华集团公司实业开发部,历任实业开发部副经理兼项目处处长、经理。2001年11月,胡志强又在咸阳挂职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同时在中央党校和长江商学院学习。2005年11月,42岁的胡志强转岗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08年至2017年的九年内,胡志强先后担任榆林市长、市委书记。2008年,胡志强转岗榆林,九年内先后担任市长、市委书记。2017年4月,53岁的胡志强转岗陕西省卫计委党组书记,与时任陕西省卫计委主任、党组书记戴征社换岗。但蹊跷的是,胡志强并未接任陕西省卫计委主任,这一职务由时任副主任刘宝琴接掌。

知情人告诉财新记者,在榆林工作的近10年里,胡志强意气风发、十分高调,而离任榆林后则一反常态,异常低调。

2017年7月,网络上出现了一封实名举报信,举报者是商人赵发琦,被举报者便是胡志强。赵发琦指胡志强在老家建庙宇、重修祖坟和祖居等,并指胡志强在榆林买官卖官。

另外一个广为人知的信息是,“官二代”胡志强是原山西省委书记胡富国之子。2017年《中国老年》杂志刊发《胡富国:清官为民总被铭记》的文中提到,“胡富国的长子胡志强从大学毕业后,分到国家工商局工作,担任过处长,后到神华集团工程部任经理。中央决定西部大开发时,他放弃了收入高、待遇好的工作,主动要求去西部工作,整整奋斗了8 年,后任陕西榆林市市长。”

根据陕西省卫计委官网显示,2018年2月8日下午,胡志强全程参加指导省结核病防治院民主生活会。但此后,胡志强鲜有露面直至2018年6月12日落马,同年12月14日,被“双开”并移送司法。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其通报显示,胡志强被指违反六项纪律。通报指胡志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破坏政治生态;贯彻执行脱贫攻坚战略部署不力;搞政治攀附;理想信念缺失,搞封建迷信活动;对抗组织调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要求下属单位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利用职权为亲属及身边人员谋取私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在职务晋升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干部任用上丧失原则,搞一团和气;在组织对其有关问题进行了解时,不如实说明情况;违反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隐瞒不报;不严格执行请假报备制度。严重违反群众纪律,漠视群众利益;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滥用职权,违规安排调查有关问题;严重违反生活纪律,生活奢靡。”

此外,胡志强还被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称,胡志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观念,背弃党的宗旨,“四个意识”个个皆无,“六大纪律”项项违反,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性质十分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

附:胡志强简历

胡志强,男,汉族,1963年10月生,山西长治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

1984年9月至1988年9月,在北京财贸学院工商行政管理系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1988年9月至1993年3月,在国家工商管理局企业司企业处、外资处工作;

1993年3月至1996年4月,历任华晋焦煤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总经理助理(其间:1994年5月至1995年5月,挂职任山东省牟平县副县长);

1996年4月至1998年4月,任神华集团公司实业开发部副经理兼项目处处长;

1998年4月至2001年11月,任神华集团公司实业开发部经理;

2001年11月至2005年11月,先后挂职任咸阳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其间:2002年3月至2005年1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2003年11月至2005年8月,在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

2005年11月至2008年2月,任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08年2月至2011年7月,历任榆林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

2011年7月至2017年4月,任榆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7年4月至2018年6月,任陕西省卫计委党组书记。

(简历来源:陕西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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