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9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任免名单,任命罗东川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庭长。12月29日下午4时,罗东川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知识产权法庭庭长的身份出席国新办发布会,介绍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有关情况。
罗东川说,“今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任命知识产权法庭庭长、副庭长和第一批法官,由我来兼任知识产权法庭的庭长。这也是为了体现最高法院对这个法庭的重视,我是在80年代后期到法院工作,接触了中国最早的一批知识产权案件,1993年北京建立中国第一家知识产权审判庭,我也到这个庭工作。2000年,最高法院设立民三庭,即知识产权审判庭的时候,自己也加入了这个庭负责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工作。”
12月27日,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即将挂牌成立。
按照中央的要求,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是一个“统一审理全国范围内专利等上诉案件”的重要机构。罗东川在司法系统工作多年,还是一名“纪检干将”。
据最高法官网发布的简历,罗东川出生于1965年10月,重庆市人,北京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从北大毕业后,罗东川进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担任书记员。在北京法院系统,罗东川工作了14年,先后担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助审员,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助审员,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助审员、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知识产权庭庭长等职。
2000年,罗东川离开北京法院系统,调任最高法民三庭副庭长。此后,他在最高法工作了15年,历任最高法研究室副主任,政治部副主任,民四庭庭长,审委会委员、民四庭庭长等职。2015年,调任中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成为省部级官员,时年50岁。
担任了近两年中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2017年4月,罗东川由中纪委“空降”新疆,出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今年7月,从新疆回京任职,时隔三年后重回最高法,任最高法党组成员、副院长。
此番出任“统一审理全国范围内专利等上诉案件”的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对罗东川而言,可谓进入了其非常熟悉的领域。在北京法院系统工作期间,罗东川就已积累了丰富的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经验。
1995年,罗东川出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当时,“知识产权庭”在全国法院系统还属于新鲜事物。
此前的1993年,北京法院率先在全国法院建立了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庭。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罗东川迅速崭露头角,审理了一系列有影响的重要案件,包括美国微软等软件公司起诉的首批涉外计算机软件侵权案、迪斯尼公司起诉北京某出版社侵犯著作权案、美国八大电影公司起诉的电影作品版权侵权案等。
2009年,罗东川撰写了《参与我国重大版权案件审判工作的一些回忆》一文,其中谈到了上述重要案件。
谈到美国微软等软件公司起诉的首批涉外计算机软件侵权案时,他写到:1994年,在国际上不断对中国软件盗版行为进行批评、中美就知识产权保护谈判正在激烈进行的时候,我们受理了美国微软、莲花等软件大公司起诉北京巨人等中关村企业侵犯软件著作权的案件十多起,引起轰动。当时电脑还没有普及,法庭在缺乏计算机软件知识的情况下,通过自学、向专业人士请教,迅速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首次邀请专家配合,顺利进行了软件侵权案件的证据保全。经过勘验和庭审,查清了案件事实,在认定侵权后对部分案件进行了判决,多数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妥善解决了这批当时影响较大的案件,有力地回击了美方对我国软件版权保护不力的攻击。
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突出表现,令罗东川获得了一系列荣誉,1998年,被国家科委和司法部授予“全国知识产权先进个人”称号;1999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人事部授予“全国法院模范”,2000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北京十大杰出青年”;2002年,被评为“十大人民满意的法官”。
罗东川简历
罗东川,男,汉族,1965年10月生,重庆市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1982.09-1986.07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6.08-1988.05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1988.05-1993.0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其间:1988.08-1991.07武汉大学民商法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3.04-1993.07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助审员
1993.07-1995.05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助审员
1995.05-1995.06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助审员
1995.06-2000.06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
2000.06-2000.12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知识产权庭庭长
2000.12-2003.12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2003.12-2004.06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民三庭副庭长
2004.06-2009.08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其间:1999.09-2004.07北京大学知识产权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04.09-2005.01中央党校半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9.08-2012.03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2012.03-2013.06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2013.06-2013.07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政治部副主任
2013.07-2013.12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
2013.12-2015.07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四庭庭长
2015.07-2017.04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2017.04-2018.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8.01-2018.0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2018.07-2018.08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2018.08-2018.09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18.09-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中共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