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处理市委书记 省委省政府做法获赞

时间:2018-12-29 09:06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2018年12月28日,生态环境部新闻发布会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长根评价了吉林省辽源市委书记此前被免职一事。

会上有记者提问,任职刚满8个月的辽源市委书记被免职,与辽河治污不力直接相关。请问您对此怎么看?

“这一典型案例公开后,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长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由省纪委监委牵头组成联合调查组。根据调查结果,吉林省委决定对时任辽源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实施严肃处理。应该讲,这件事情体现了吉林省坚决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自觉,彰显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的严肃性,对全省乃至全国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为吉林省委、省政府的做法点赞。”刘长根说。

11月27日,据《中国环境报》消息:“记者从吉林省委组织部和省纪委监委获悉,辽源原市委书记王立平被免职,与仙人河污染治理不力直接相关。至此,外界的猜测,终获证实。”

11月23日,辽源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传达省委关于辽源市委主要领导职务调整的决定:王立平不再担任辽源市委书记,柴伟任辽源市委书记。

接任王立平的柴伟此前任职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在前述生态环境部新闻发布会上,刘长根还表示:“相关问题被通报后,省里果断决定,生态环境厅厅长担任辽源市委书记,当地正在优化整治方案。”

在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上,吉林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骆孟炎要求,要坚持立行立改,切实加大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

王立平表示,坚决拥护省委决定,坚决服从工作安排。柴伟也表示,对省委的决定完全拥护,坚决服从。王立平于今年3月1日由辽源市长转任辽源市委书记,到被免职的11月仅8个月时间。

在王立平被免职的10天前,11月14日,正在吉林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的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东辽河一级支流仙人河黑臭水体整治进行了通报。

通报称,辽源市思想认识不到位,控源截污严重滞后,做表面文章、轻实际效果,既未达到黑臭水体整治目标要求,也未达到督察整改的序时进度。

2017年8月,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将仙人河黑臭水体治理问题作为督察重点。督察反馈指出,辽源市仙人河污染治理项目长期未实施,中央财政补助900万元资金逾期被收回。为此,吉林省整改方案要求,辽源市应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仙人河截污干管迁移工作,2019年12月底前消除仙人河黑臭水体。

当时,辽源市长正是王立平。

此次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仙人河黑臭水体治理存在控源截污进展缓慢、河道整治“光说不练”、敷衍整改问题突出、工作拖沓推进不力等4大问题。

通报指出,辽源市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一天后,吉林省委书记巴音朝鲁、省长景俊海双双作出批示。

巴音朝鲁在批示中指出,由省纪委省监委牵头组成联合调查组迅即赴辽源市调查核实。要从政治纪律查起,并提出处理意见。

景俊海批示指出,要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发现的问题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全面排查和摸清辽源市在辽河流域治理中存在的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等问题,并举一反三,防止其它地区出现类似情况,切实以最严格的要求,最扎实的作风,最有力的举措,抓好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对违纪违法者严肃追责,决不姑息。

随即,吉林省纪委省监委按照省委要求牵头成立联合调查组,赴辽源市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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