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女厅官大量收钱,丈夫忙藏匿

时间:2018-12-07 10:3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显示,2018年10月19日,辽宁丹东铁路运输法院一审认定,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原副总经理王白岩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曹爱华资料图

法院指出,王白岩转移、藏匿了其妻子曹爱华交给他的受贿赃款。据王白岩案的判决书显示,曹爱华在担任大连市委常委、大连市副市长期间,陆续将受贿所得的部分外币交给王白岩保管。

2016年6、7月间,王白岩将保管的美元15.97万元、欧元4万元和港币15万元(共折合人民币1468137.2元)藏匿在其母亲家卫生间洗面池下方。

王白岩供述称,他知道这些钱都是别人送给曹爱华的,这些外币都没花,存放在家里又觉得不安全,就用专门密封古玩的塑料袋装起来,藏到其母亲家。

据庭审视频显示,王白岩没有委托辩护人,自行辩护,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未提出异议,并自愿认罪。

公开简历显示,曹爱华,女,1968年1月出生,祖籍辽宁庄河。长期在共青团系统工作,先后任共青团营口市委副书记、书记,共青团辽宁省委副书记等职。

2000年11月,年仅32岁的曹爱华出任营口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两年后,曹爱华再次回归团系统。2007年39岁时任职正厅级共青团辽宁省委书记。

2010年8月,42岁的曹爱华离开团系统,出任大连市委常委、大连市副市长,2013年1月任大连常务副市长。上述履历显示,曹爱华在共青团系统工作了13年,离开共青团系统后一直担任要职。

2016年9月2日,据辽宁省纪委消息: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大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曹爱华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次年3月1日,曹爱华被“双开”。2017年5月15日,由沈铁检察分院提起公诉。

2018年8月21日,曹爱华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曹爱华在大连工作期间,先后收受下属单位50余人所送的钱物达几百万元,并因此牵扯出了大连市一批领导干部。在其落马后,省纪委专门组织剖析了曹爱华等人的案件,并形成《忏悔与剖析》发给省领导、各市和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

辽宁省委常委、大连市委书记谭作钧曾表示:"不能再有第二个曹爱华!"

检察风云杂志《官场杂谈|补署一切,听之天命》一文称:曹爱华是一个十足的"官迷",一切为自己的升迁让路。她为领导做事,向领导行贿,甚至做了一个女人、一个妻子、一个女儿、一个母亲"不该做"的事情。在获得政治甜头之后,一发不可收拾,直至攀上了令计划的妻子谷丽萍。

曹爱华在其忏悔录中写道:我的人生止于48岁,上面立着"耻辱碑"。

曹爱华简历

曹爱华,女,汉族,1968年1月出生,祖籍辽宁庄河,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

1995年8月-1999年3月,任共青团营口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1999年3月-2000年11月,任共青团营口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2000年11月-2002年10月,任中共营口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2002年10月-2007年12月,任共青团辽宁省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

(于2003年8月至12月,到文化部挂职,任文化产业司副司长);

2007年12月-2010年8月,任共青团辽宁省委书记、党组书记;

2010年8月-2012年12月,任中共大连市委常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3年1月,任中共大连市委常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2016年9月,涉严重违纪,接受调查;

2017年3月,被开除党籍。

赞一下
(1)
25%
赞一下
(3)
75%

相关栏目推荐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