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了一则“小官大贪”的案例:广东省中山市港口镇一名股级干部11年间作案500余次,累计虚报冒领民政扶贫专项资金3500多万元。
中山市港口镇民政扶贫专项资金账簿
中山市纪委监委调查发现:自2007年1月至2017年11月,陈志祥在担任港口镇社会事务局民政事务股股长期间,从其经手的14个专项资金中无一例外地“捞了一笔”。
近11年间,陈志祥作案529次,最多的一笔约70万元,最少的一笔仅20元,虚报冒领扶贫专项资金共计3587万元。作为民政事务股股长,陈志祥虽然级别仅为股级,却掌管着全镇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发放。
据统计,仅2016年,该镇发放民政扶贫专项资金约为1217万元,陈志祥骗取了726万多元,占当年该镇实际发放扶贫资金总额的近60%。
陈志祥作案手法“漏洞百出”,却躲过了一层层审批审核,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
据新华社报道,账单上能看出很多明显的涂改痕迹。例如,涂改液将收款金额“18623”改为“623”;陈志祥从网上购买的假账单与银行账单纸质、字体都不一样……
“开始没想到能成功拿到钱,我的作案手法很粗糙,不知道为什么没有人发现。”陈志祥说。
据该案调查组组长彭立新介绍,陈志祥的作案手段主要有三招:
一是冒充死人做大人数。在统计扶贫资金发放人员名单时,虚构人名或冒用死亡的五保户、低保户或优抚对象的姓名,虚增发放资金数额。
二是偷天换日、中饱私囊。在提交给银行的批量发放电子数据中做手脚,虚构、冒用他人姓名,对应收款账户皆为自己银行账户,让虚增的扶贫资金落入自己口袋。
三是涂改账单、洗白罪证。资金发放后,陈志祥会主动提出替财务人员收取由银行出具的对账清单,并对清单加以涂改或伪造、销毁,再将“洗白”后的单据交给财务人员入账处理,掩盖犯罪事实。
按照制度要求,经办人提请资金申请后,镇社会事务局和财政分局局长、分管民政事务和财政工作的镇党委委员、镇长、镇党委书记要逐级审核签名确认;银行对收款人及账户逐一核对后进行发放;镇财政分局对银行实际发放的明细清单进行对账核实。
新华社报道称,实际操作中,人人都认为前面有人核过,草草签名了事。“政府部门认为银行核过,不会出错;银行认为政府部门提供的信息不会有错,也不去核对姓名、账户是否一致,审核流于形式。”彭立新说。
陈志祥案发后,时任镇党委书记等22名党政干部及工作人员因履行责任不力受到追责,港口镇社会事务局原局长吴少琼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移送检察机关。
“政事儿”撰稿/许腾飞 实习生 李京统 校对 郭利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