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薇夫妇再领处分 空手套白狼的背后

时间:2018-11-21 13:56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龙薇传媒高杠杆收购案再领上交所纪律处分。10月20日晚,上交所发布一份《纪律处分决定书》,决定对赵薇、其丈夫黄有龙等人予以公开谴责,并认定5 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同时被予以上述处罚的还有祥源文化(600576.SH ,原名万家文化)时任董事长孔德永,以及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龙薇传媒)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赵政。

这是继4月16日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又一次公开处罚。当时,证监会决定对黄有龙、赵薇、孔德永实施五年证券市场禁入,并对祥源文化、龙薇传媒处罚款60万元,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赵政处罚款30万元。

针对龙薇传媒的处罚始于一场空手套白狼式的收购。祥源文化于2016年12月27日披露的《股份转让协议》——龙薇传媒拟收购祥源文化1.85亿股股份,占比29%,转让价款30.6亿元。然而,彼时龙薇传媒成立时间不足两个月,注册资本金仅200万元,自有资金不过6000万元,杠杆比例达51倍。

30.6亿元的收购价款中,除了6000万元自有资金以外,15亿元来自于向西藏银必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银必信)借款,剩余14.999亿元来自于金融机构质押融资。而银必信实为“明天系”公司,因“明天系”实际控制人肖建华在2017年1月底归案后,无法再为这个交易提供融资,因此为此交易的变数埋下了伏笔。

但龙薇传媒在此过程中隐藏了两个关键信息:其一,龙薇传媒向银必信的15亿元借款属于借款额度协议,并非已经实际借入;其二,金融机构质押融资金额存在变数,并非敲定了的14.999亿元,且取决于祥源文化股价。

交易的随后走向令人错愕——2017年2月13日,双方签署补充协议,表示股份转让数量由原先的1.8亿股调整为3200万股,转让总价款由原来的30.6亿元调整为5.29亿元;2月27日,证监会对祥源文化发起立案调查;4月1日,祥源文化公告称,双方决定终止股份转让事项,且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而按照双方最初签订的股权投资协议,龙薇传媒应向祥源文化支付1.5亿元违约金。

在股权转让剧情出现大反转之际,祥源文化的股价也经历了一轮过山车——由《股权转让协议》披露停牌前的18.38元,上涨至交易预案公布后的最高价25.00元;在交易双方决定下调股份收购数量后,祥源文化股价随即开始一路下行。在4月16日行政处罚宣布当日,祥源文化股价收报6.3元,截至11月20日晚,公司股价已跌至4.70元。

在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龙薇传媒及祥源文化相关方均提出申辩意见,请求免于处罚。针对证监会所列举的违法事实,龙薇传媒提出五条意见,认为信息披露符合法律要求,不存在“贸然公告”,“祥源文化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主体,已先于龙薇传媒知晓与金融机构未达成融资合作的信息,如未及时披露重大信息与龙薇传媒无关。”

证监会则表示,龙薇传媒一方面在公告中表示公司股东资产实力强,有足够的还款能力,一方面又无法在金融机构不提供融资的情况下,动用其强调的“还款能力”来继续推进收购。因此,龙薇传媒强调的“家庭资产”“还款能力”加上其名人效应,实际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了严重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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