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湖南湘潭市委原书记陈三新受贿案在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资料显示,2003年至2017年,陈三新利用担任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厅长、湘潭市委书记的职务之便,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审批资质、承揽工程项目、支付工程款等事项上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或单独收受、或伙同他人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977万余元。
在最后的陈述阶段,陈三新低着头,用“无地自容、羞愧难当”8个字为引,对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深刻剖析,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配合追缴赃款。法庭上,陈三新几度哽咽,老泪纵横。
从5月11日,三湘风纪公布陈三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到8月17日陈三新被公布“双开”,再到10月31日,陈三新案开庭审理。不到半年,曾经风光无限的正厅级领导干部,如今身陷囹圄,成为令人痛心的反面教材,个中的辛辣,正是警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清醒剂。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陈三新在庭审中的“痛哭流涕”,不管是痛悔过去不堪来日的悲叹,还是博得同情求取轻判的哀怜,我们愿意相信,陈三新的泪水是从内心深处流出来的,这一次,他可能是真的痛心疾首,尽管来的有点晚。
泪水是痛苦的、酸涩的、也充满着懊悔,但我们更愿意看到泪水的警示意义。
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陈三新的泪水警示,“都是贪欲惹的祸”。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迷失,禁不住诱惑、耐不住孤独,甚至把“升官发财”当作人生信条,“一朝权在手,便把利来谋”。“总开关” 一旦出了问题,迷失方向、坠入腐化的陷阱只是时间问题。
同许多落马官员的敛财手法如出一辙,陈三新的落马主要是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谋利,从中收受“好处”,简单地说,就是“提篮子”。 据有关人员介绍,陈三新曾有着所谓的“密招”:自认为靠得住、不会出卖自己的人送的钱物,自己就收。但他没有想到,招供他的,正是这些他认为“靠得住”的铁关系,这些看似牢靠的“密友”,最后却让他坠入深渊。在听到组织开始调查自己时,又以串供、退款、转移等对抗组织审查,自以为瞒天过海、蒙混过关,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心存敬畏,蹄疾步稳。陈三新案再次提醒,党员干部一定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今年9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禁止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提篮子”谋取私利的规定》,斩断“提篮子”的黑手。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看,“提篮子”现象还有一定市场,暴露出一些领导干部心无敬畏,管不住自己,管不好身边人,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教训极其深刻。
中领导人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要“习惯在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工作生活”。陈三新、周国利、谢立等不习惯受约束,落得今日结局,可谓是习惯使然,命运使然。向全省党员领导干部敲响警钟,也再次印证了反腐败一刻不能停歇。
法律不相信眼泪,世间也没有后悔药。法律的天平是公平正义,遵从的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一切敢践踏者,必将果断出击。正所谓:手莫伸,伸手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