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台籍经纪人和老婆离婚 求“好聚好散”

时间:2018-10-17 14:19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范冰冰的台湾籍经纪人穆晓光(本名牟恩广),认为从未和黄姓妻子同居,夫妻感情荡然无存,向法院诉请离婚,另要求法官在判决书内,避免记载双方口出恶言之字句,让两人“好聚好散”。

据联合新闻网报道,台北地方法院认为两人分居两地,生活鲜少交集,感情维系困难,日前判准牟恩广和妻子离婚,可上诉。

范冰冰因逃税漏税被罚款8.8亿元人民币后,至今仍未公开现身;她的经纪人牟恩广则涉在大陆税务机构调查范冰冰公司时,指示员工隐匿、销毁相关会计凭证、帐簿等,阻挠调查;据报道指出,牟恩广等人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调查中。

牟恩广除工作外,家务事也浮上台面,他向法院主张,和妻子2013年间结婚,但婚后并未共同生活,他长期在大陆工作,回台湾期间都住在台北晶华饭店,也未和妻子同居,夫妻之情荡然无存,为了让双方好聚好散,以免伤和气,决定口不出恶言来离婚。

他的妻子则表示,虽然婚后牟恩广的事业重心在大陆地区,两人聚少离多,但并没有像牟恩广所说的“从未共同生活”,另表示双方曾经同住过公司,两三个月就会住在那边,结婚一年多后,两人才没有住在公司。据了解,牟恩广在台湾设立海视传播公司,妻子则掛名监察人。

法官认为,牟恩广和妻子结婚至今,因工作长期滞留外地生活,而和妻子分居两地,多年来生活很少交集,夫妻感情维系困难,分居期间也不见两人积极维系婚姻和感情,判准两人离婚。

另判决书指出,牟恩广为了化解纷争,决议在法庭和妻子“好聚好散”,也请求法院在判决书内,避免以口出恶言的方式,记载双方的攻击或防御言语。法官为了圆融解决家事纷争,以及司法为民的理念,同意以简易方式做出判决,符合当事人需要。

赞一下
(4)
66.7%
赞一下
(2)
33.3%

相关栏目推荐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