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逃税受重罚 影视业敲响管控警钟

时间:2018-10-05 07:22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范冰冰被追缴的税款和罚款总额,几乎是《福布斯》杂志估计她去年收入的三倍。(路透社)

(北京综合电)中国影视巨星范冰冰因偷逃税受到政府处罚,处罚金额为中国近年来最大,表明中国政府并不准备对蓬勃发展的影视行业放松管控。

新华社周三报道,税务机关要求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缴清追缴的税款和罚款总计约8.84亿元人民币(1.8亿新元)。这位现年37岁的女演员表示,对偷逃税感到羞愧内疚,并向公众道歉。

被追缴的税款和罚款总额,几乎是《福布斯》杂志估计范冰冰在2017年收入的三倍。鉴于她在国内娱乐圈和奢侈品行业中受欢迎的程度与影响力,这一处罚很可能引起巨大反响。

新华社报道,范冰冰的经纪人因涉嫌犯罪、阻挠税务机关依法调查,而被采取强制措施。新华社还援引税务机关称,如果范冰冰在今年12月31日前缴清追缴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她将不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位中国巨星通过微博发表致歉信,承诺“尽全力克服一切困难,筹措资金、补缴税款、缴纳罚款”。

范冰冰案还牵出地方税务部门的缺失,国家税务总局已对原无锡市地税局、原无锡市地税局第六分局等主管税务机关的有关负责人和相关人员问责,同时要求影业企业及从业员在今年12月31日前,“自查自纠”并到税务机关补缴税款,可以免除行政处罚及罚款。当局将会根据不同情况,对个别拒绝纠正和严重逃税和个案追究法律责任。

中国政府此举给蒸蒸日上的娱乐产业敲响了警钟。分析师预计,未来几年内,中国将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电影票房市场。

新华社在另一篇有关此案的评论文章《新华微评:范冰冰案警示了什么?》中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什么‘巨星’‘豪门’,谁都不能藐视法律、心存侥幸。”

文章还指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直以来,中国大陆影视圈存在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诸多问题,社会对此反映强烈。“文艺工作者不能掉进钱眼里,文艺作品应该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向乱象亮出法治之剑,重塑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演艺圈,顺民意、聚民心,也是影视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人民日报海外版》属下的微信公众号“侠客岛”发表评论,指出中国明星偷税漏税的“罪魁祸首”,就是大牌明星的天价片酬。据《2017年中国名人收入榜单》,中国收入最高的10位明星合计年收入已超过22亿元人民币,100位名人一年的总收入更是高达70多亿。“影视明星的片酬达到电影、电视剧、网络剧、综艺节目成本预算的三分之二以上,已是我国影视行业的家常便饭。”

很多电视台及视频网站迫于收视率和点击率的压力,根本不重视剧本、制作和观众群定位,只关注是否有大牌影视明星压阵。而“大牌们”也开始直接影响电视台、视频网站的实际收购价格。这一切“天价”乱象折射出中国文化娱乐工业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畸形发展,导致严重的产能过剩问题。

另外,原有能源、房地产和资本市场上的“热钱”,近几年迅速涌入影视行业,使中国电影近几年来获得了前所未有的金融杠杆,很大程度上沦为“金融衍生品”,已是不争的事实。“侠客岛”最后指出,“阴阳合同”、天价片酬、产能过剩、金融投机等行业乱象,已经充分说明正常的市场调节机制在中国影视行业内已经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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