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检察长恐吓辱骂子女单位领导被查

时间:2018-09-11 23:2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9月11日,天津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日前,经天津市委批准,市纪委对河西区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党组书记王炳祥投送信件恐吓辱骂他人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王炳祥资料图

经查,王炳祥因子女在单位受到批评而心生不满,先后两次向其子女所在单位相关领导投送信件进行恐吓辱骂,王炳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后受到行政处罚。

通报称:王炳祥同志受党教育培养多年,作为昔日行使检察权的检察官,本应带头遵纪守法,但却漠视纪律、触犯法律,令自己“悔恨莫及”。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市纪委决定给予王炳祥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中评价,对王炳祥同志问题的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充分体现了市委和市纪委严明党的纪律,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效果,对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惩治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知法犯法的王炳祥,是一名在政法战线工作多年的干部,曾被评为“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

据公开资料,王炳祥出生于1953年,1993年任天津市静海县(区)检察院检察长,2007年1月任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2012年卸任。

就任静海县检察院检察长后,王炳祥查办过多起贪污贿赂案件,曾组织过多个追逃小组,远赴沈阳、内蒙古等地,抓获携款潜逃的犯罪嫌疑人30多名,挽回经济损失8000多万元。

同时,在他的带队下,创造了该检察院27年无干警违法违纪的清白纪录,实现多年干警违法违纪“零举报”,当时被称为“静海经验”。由此,该院于2001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系统首批“人民满意的检察院”,2004年被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

对于王炳祥个人,也获得多项殊荣:他在2004年被评为“第五届中国优秀检察官”,2006年被最高检评为“模范检察官”和第六届“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

他撰写的《农村经济组织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法律适用问题探讨》获得高检院组织的“全国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金鼎奖”;他主编的《检察艺术》一书也在2003年的“全国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金鼎奖”评选中获奖。

在2006年获评“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前后,媒体对王炳祥的个人报道中,专门提到他对家人的严格约束。

报道称,王炳祥与家人“约法三章”:不得参与和案件有关的活动;来了客人不得谈论与案件有关的话题;任何人送礼就是打破头也不能收。

十二年过去,已退休多年的王炳祥,成了纪委通报中违纪典型案例。

前述天津市纪委监委的通报中,要求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以带坏家风的典型案例为警、为戒,绷紧亲情面前的“纪律弦”,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当好家风建设的表率。

此外通报中还提到,对恐吓诬告他人的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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