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纪委为县委书记李长平开会证清白(2)

时间:2018-09-01 09:57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李长平还是一名作家。双柏县政府官网“文化园地”栏目曾刊发他的多篇散文和诗歌。去年1月,第十一届云南日报文学奖举行颁奖仪式,李长平凭借散文《川街记》获奖。

右二为李长平

据当时的简介称,李长平出生于1969年2月,现在双柏县工作,多年在基层用脚步丈量山水,用心行走村寨,白天走、看、干,晚上读、写、想,繁忙而充实,闲暇之余一直坚持写作。

据介绍,他曾在多家媒体刊发诗歌、散文,出版了诗集《与一座山喝酒》,散文集《人生山水》。

李长平在《川街记》中写道,“我离开川街,几近20年,每年回去,情感却是怯懦的。我在灯火辉煌的地方上班,可我的魂却一直蹲在家乡老屋的煤油灯上。我写了一首诗叫《回家之路》:‘几番彷徨,我像一个乞丐,登上了破旧的客船。要回家,我应该装饰一下,虽然我确定心一直在故乡,但回得去的家,能否相识一个几经‘整容’的老儿?’”

据报道显示,几届“彝族虎文化节”和“查姆诗会”,李长平都作为县领导参加。最近一次是在今年3月25日,双柏县在东和酒店举行第六届查姆诗会,李长平在会上致辞。被举报后,他一直正常工作。

在此之前,也有纪委监委为受不实举报的官员澄清的案例。

今年8月15日,长沙市纪委发布《长沙通报一批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的典型案例》,一次为7名遭遇不实举报的官员正名。

《湖南日报》对此评论称,长沙市纪委的举措,系“在全国范围内堪为罕见的公开通报”,“开创了为担当者撑腰的一种典范。既体现了组织关怀的温暖,更彰显了一种政治责任和担当作为”;“正名通报是最有力的组织‘撑腰’”。

长沙市纪委称,7起案例的不实举报中,有的因对损害国有资产收益的拖欠行为勇于说“不”而受到错告;有的在执纪执法岗位敢于担当而“得罪人”;有的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坚持原则、拒绝不合理诉求而受到诬告;有的在工作岗位兢兢业业、敢抓敢管而受到质疑,等等。

也就是说,7起案例中遭遇不实举报的官员,大致可以分别两类,一类是被“错告”;一类是被“诬告”。

中纪委曾发文解读“错告”与“诬告”的区别:对检举控告失实的,必须严格区分是诬告还是错告。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认定诬告必须经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党委或纪委批准。由于对事实了解不全面而发生错告的,应当在一定范围内澄清是非,消除对被错告者造成的影响,并教育错告者。

简而言之,诬告陷害行为是一种侵犯党员、公民人身权利应受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但是错告、检举失实则不构成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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