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上令计划妻子的大连女副市长曹爱华

时间:2018-08-24 09:0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2018年8月21日,由辽宁省沈铁检察分院提起公诉的共青团原辽宁省委书记、大连市原常务副市长曹爱华(正厅级)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在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依法公开宣判。

曹爱华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她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提出上诉。

据辽宁省人民检察院通报,曹爱华曾在营口市、团省委和大连市任要职多年,其涉案犯罪事实笔数之多、数额之大在省内司法机关查办的同类案件中均属罕见,更是沈铁检察机关恢复建院以来承办的职级最高、政治影响最大的职务犯罪一审公诉案件。该案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舆论反响巨大。

案件受理后,经沈铁检察分院检察长决定,成立了以副检察长曹剑主办、公诉处员额检察官协办的公诉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最终审查确认贪污、受贿犯罪事实共计64笔、涉案数额1200余万元。2017年11月23日,公诉组如期完成审查起诉任务,并经分院检委会审议通过,以曹爱华犯贪污罪、受贿罪向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今年7月24日,该案开庭审理,庭审长达五个小时。据通报,公诉组经事前准备,制定多套庭审预案,并结合数字技术将全案47册卷宗中的数千份证据材料整合为86幅多媒体示证动画。

曹爱华生于1968年1月,在共青团系统工作多年,2007年39岁时任职正厅级共青团辽宁省委书记。

1995年至2000年,曹爱华先后任共青团营口市委副书记、书记。2000年至2002年当了两年营口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之后,再次回归团系统,出任共青团辽宁省委副书记,后任书记。

2010年8月,42岁的曹爱华离开团系统,出任大连市委常委、大连市副市长,2013年1月任大连常务副市长。2016年9月,曹爱华被查。

上述履历显示,曹爱华在共青团系统工作了13年,离开共青团系统后一直担任要职。

大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的级别虽然只是局级,但是在东北三省中,大连位置极其重要,是东部沿海重要的经济、贸易、港口、旅游城市。

接近大连市政府的一位知情人士曾对“政事儿”说,曹爱华是大连市委市政府班子里最年轻的一位,作风“雷厉风行”。

去年9月,《辽宁日报》刊发两篇报道《我省用警示教育持续净化修复政治生态》、《我省将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提到了曹爱华。

报道显示,落马后,曹爱华忏悔说,“他们不是在与我交往,而是与我的椅子交易。”

曹爱华落马后,她与王珉、苏宏章、王阳、郑玉焯以及吴野松等落马官员被“打包处理”,形成《忏悔与剖析》等警示教育“教材”,发给辽宁省领导、各市和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

去年3月,曹爱华被“双开”。通报显示,曹爱华不仅涉及辽宁拉票贿选大案,还有“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等买官卖官问题。

曹爱华在大连工作期间,先后收受下属单位50余人所送的钱物达几百万元,并因此牵扯出了大连市一批领导干部。辽宁省委常委、大连市委书记谭作钧表示,“不能再有第二个曹爱华!”为此,大连市把一把手们集中起来,召开专门警示教育大会。在会上,一名大连市直部门负责人听取了曹爱华的情况通报后说,“没想到,她发生这么严重的违纪行为”。

《检察风云》杂志《官场杂谈|补署一切,听之天命》一文称:曹爱华是一个十足的“官迷”,一切为自己的升迁让路。她为领导做事,向领导行贿,甚至做了一个女人、一个妻子、一个女儿、一个母亲“不该做”的事情。在获得政治甜头之后,一发不可收拾,直至攀上了令计划的妻子谷丽萍。曹爱华在忏悔录中写道:我的人生止于48岁,上面立着“耻辱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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