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市纪委监委8月22日消息:重庆悦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福清(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已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2003年底至2017年,王福清利用担任重庆市渝中区委副书记、渝中区人民政府区长、渝中区化龙桥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指挥长、重庆地产集团副董事长、重庆悦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提高拆迁补偿金、工程承揽、拨付工程款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福清已于7月16日被开除党籍。重庆市纪委当时通报,王福清被查出五方面问题: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为掩饰违纪违法问题,采取与原配协议离婚并与情妇登记结婚、多次转移赃款赃物的方式,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
由于上述“与原配协议离婚并与情妇登记结婚、多次转移赃款赃物”,王福清一度被称为“现实版高育良”。
在问题通报中,重庆市纪委还有一段措辞严厉的“点评”,称王福清是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集中的典型。
“毫无'四个意识',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腐化堕落、道德沦丧,目无党纪国法,擅权妄为,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大肆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处心积虑将不法企业主培植成为个人的'钱袋子','围猎'和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严重污染所在单位政治生态,严重败坏党和国家的形象,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集中的典型,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王福清生于1956年12月,曾在重庆消防器材总厂工作多年,担任过该厂的副厂长、厂长,并曾于1990年至1993年,任重庆市市中区工业局副局长兼重庆消防器材总厂厂长。此后,王福清在重庆市渝中区担任了17年区领导,先后任渝中区副区长兼区政法委副书记,渝中区委副书记,渝中区区长。
2010年,王福清来到当年刚成立的重庆悦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此至2017年退休,担任了7年的重庆悦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上述履历表明,王福清成为“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集中的典型”,其违纪违法问题均发生在担任重庆悦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
重庆悦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隶属于重庆市两江新区的市重点国企,承担着打造新区商务商贸核心功能区、以会展产业为龙头的悦来新城的开发建设任务。
被重庆市纪委通报为“毫无'四个意识',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的王福清,数次在重庆悦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会议上要求增加“四个意识”,“要增强四个意识,领导干部要锤炼党性、率先垂范。班子成员要首先带头,集团中干、子公司高管,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在各方面也要起带头作用”。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王福清被宣布调查3个月后,其一名“80后”女下属——重庆悦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造价管理部主任吴超超被宣布调查。
吴超超1980年7月出生,重庆巫溪人,跟王福清相同,她也是重庆悦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元老”。她曾在重庆悦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前身、重庆会议展览馆有限公司工作,2010年,重庆悦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后,她历任该公司造价管理部副部长,造价管理部副主任、主任,并从2016年起担任该公司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