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3个名字、6个身份证号的副市长许亚林

时间:2018-08-22 10:43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8月21日《检察日报》报道,7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政府原副市长许亚林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一案。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5年间,许亚林利用担任通辽市大林镇党委书记、通辽市科尔沁区副区长、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书记、通辽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侵吞、套取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且数额巨大不归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许亚林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在境外的存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申报而隐瞒不报。

其中,许亚林所犯罪名中的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均被判无期徒刑。

最终,法院决定执行无期徒刑。许亚林收受30多人送的款物5000余万元。此外,他还为请托人从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国有资产公司借公款3.97亿元。

据公开资料,许亚林出生于1963年,蒙古族人,早年毕业后当过中学老师,1989年12月调入通辽市团市委工作后开始步入仕途,曾任通辽市科尔沁区副区长、库伦旗旗长、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书记,2013年1月升至通辽市副市长。2015年11月被查。

许亚林管理自己贪腐的财物时,有4大“套路”:假身份、他人托管、转移海外、藏匿。起诉书指控,许亚林拥有3个名字、2个身份证和6个身份证号码。他的财物,多依托假身份或由家人、行贿人代管。这一点,在其“双开”通报中也有所体现:“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利用职务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违规为本人办理虚假信息身份证”。

其中一个叫“巴特”的名字,他用此名在北京市丰台区、朝阳区购买了两套房屋和一个车位。

为他支付房屋购置税和车位费的行贿人罗某,还为他在北京的房子购置了家具、电器。

自十八大后,许亚林开始转移财产,与行贿人、共同贪污人和家人订立攻守同盟。2013年至2014年,许亚林指使代为保管款物的李某某,将人民币1600万元兑换成美元,再通过地下钱庄秘密转入美国,由在美国定居的朋友张某以许亚林妻子的名义存入银行。案发前,许亚林又让妻子前往美国取款验证存款的数额。

2015年初,时任通辽市市长的张国秋落马。许亚林得知后,为逃避惩治,开始分批处置自己的非法所得。

对于在北京的房子,他指使自己的大姐许某,将房屋、车位过户到许某女儿名下,并让大姐向罗某退还了其代缴的房屋购置税、车位费,又让罗某把其购买的家具、电器拉走。

对于委托在他人名义下的款物,许亚林和大姐许某、委托人李某某、德某、宋某等,多次在高档浴池、会所、咖啡厅和河边密谋如何逃避惩罚,并要求委托人退还款物。对于放在家中的现金、贵重金属和古玩,他采取了藏匿的方式。

他找到一家企业的老总魏某,表示要与他“交换一处房屋,并购置保险柜”。此后,魏某买了3个1米多高的保险柜放在这间房屋里,把钥匙交给了许亚林。报道称,一天深夜,许亚林避过妻女,将多年藏匿于家中的现金、贵重金属和珠宝,一件一件塞进皮箱,再一箱一箱地搬至楼下。

由于置换的这套房子楼层较高,他还通知了自己的司机小王过来为其搬箱子。

小王赶来后,将6个沉甸甸的皮箱提到屋内,许亚林没有解释,只说了一句:“你先走吧”。之后小王下楼离去。许亚林的“套路”,并未让他逃避党纪国法的惩罚。2015年11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发布消息: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许亚林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一周后,他被内蒙古检察院立案侦查。

此外,与许亚林有关的29名行贿人、5名同事和下属,都被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和审判。“政事儿”综合裁判文书网信息,许亚林任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书记时的办公室主任常某,因协助贪污被判刑;行贿人宋某出逃日本后归国自首;行贿人永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杜文春、宁通钢管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龙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戴某某等,均分别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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