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单位领导班子12人,集体陷落,他们干了啥?
马志华
8月1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发文揭露了湖南省郴州综合职业中专学校领导班子全员被查的细节。
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该校包括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在内的12人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问责处理。
今年4月,郴州市纪委通报多起处级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其中,郴州综合职业中专学校校长、党委副书记马志华违规用公款旅游、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撤销其郴州综合职业中专学校校长职务处分,按科员确定其待遇。通报显示,马志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学校党委书记彭伶敏因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7月13日,郴州市纪委通报多起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
其中,郴州综合职业中专学校党委书记彭伶敏、纪委书记尹海燕因学校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等问题被问责。2014年至2017年,学校校长马志华、原常务副校长张和平、原副校长谢珩、原副校长曾雄兵、职教中心办公室副主任邓心平等人,因收受他人礼金及财物等问题,分别受到开除党籍、留党察看两年、撤销党内职务等处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彭伶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尹海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报道显示,从2014年底开始,郴州职中与某培训学校开展联合办学。按照物价部门核定,郴州职中每年收取每名学生的学费最高不得超过2800元。而培训学校的法人代表袁霄,打着联合办学的旗号,向学生收取6000元到9000元不等的费用。
2016年9月初,袁霄找到时任郴州职中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谢珩,提出请学校领导吃饭,感谢对联合办学的关照和支持。谢珩觉得“风声紧”,有点犹豫。袁霄说自己只找饭店订餐但不作陪,由谢珩出面请学校领导一起聚餐,席间帮他给每名校领导送一个现金红包,一切费用均由袁霄承担。
谢珩同意了这个提议。从此以后,每次都由谢珩出面请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聚餐,并在席间发放现金红包。谢珩改任非领导职务后,接管其工作的副校长袁明宏继续承担起聚餐发红包的“任务”。这成了袁霄拉拢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老规矩”。
有了学校领导的支持,袁霄开始利用联合办学赚取利益。不管是谁,只要能招到一个学生,袁霄就给1500元“返回款”。包括郴州职中招生办原副主任邓心平也很快变成袁霄的生财工具,袁霄也多次送给邓心平现金共计33万余元。
另外,郴州职中领导马志华、袁明宏、张和平、谢珩、曾雄兵等人都曾利用负责校园建设、后勤服务、招生注册、教务管理等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现金红包或财物。
学校领导班子全员被查,源自于一封举报信。2017年5月,郴州市北湖区纪委接到举报,反映郴州职中学费高昂、收费标准不透明、教职工私吞学费等问题。
就在纪委收到举报信4个月后,学校校长马志华还获“郴州市教育突出贡献奖” 。
据郴州市政府网站介绍:
9月6日(2017年)下午,郴州市在市人民会堂对30位获得“郴州市教育突出贡献奖”人员进行隆重表彰,郴州综合职业中专学校校长马志华同志获此殊荣。
本次获得表彰的人员是经学校考核推荐、县市区组织初评、市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县市区及市直学校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评审,通过市评审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并向社会公示等程序选出,其目的旨在表彰一批对郴州市教育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马志华同志自2008年起开始担任郴州综合职业中专学校校长,当时马志华同志是职业教育战线上的一名新兵,但该同志善于学习,现已成为一名职教专家。马志华同志自任校长以来,以其先进的办学理念、清晰的办学思路,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创新发展,带领全校师生求真务实、攻坚克难、开拓创新,使学校发展步入快车道。在马志华同志的带领下,郴州综合职业中专学校已迈入全省先进、全国一流的行列,真正成为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湖南省中职名校。
但未过多久,马志华连带他的11位班子同事们,一起被处理。
任上时,校长马志华曾经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研讨会上发言:“单位领导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带动单位形成昂扬向上、纪律严明的风气。”党委书记彭伶敏也曾经对全体党员提出要求:“严防在小圈子里,遇事‘酒杯一端,放宽放宽,筷子一举,可以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