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安徽省纪委通报了蚌埠市纪委原副书记、监委原副主任赵明伟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结果,赵明伟已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
赵明伟是今年以来首个公布“落马”的市级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据安徽省纪委:经查,赵明伟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多次与他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转移涉案款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购物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接受组织约谈时,不如实说明有关问题;违反生活纪律。
安徽省纪委通报赵明伟的问题时还特别提到:其在担任蚌埠市招标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据中纪委通报,赵明伟的问题在安徽查办职务犯罪历史上也是罕见的。其担任蚌埠市招标采购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期间,与个体商人串通,采取一个在前台“拉生意”,一个在后台“通绿灯”的方式,为他人在建设工程招标方面谋取利益,从中收取巨额好处。同时,赵明伟通过审批招标方式、举报查处以及设置招标条件等多种形式,帮助多家公司在蚌埠中标,其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财物金额特别巨大。
官方履历显示,赵明伟1964年11月生,安徽五河人,2009年任蚌埠市招标采购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次年升任蚌埠市招标采购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此后5年间,即2010年至2015年,赵明伟一直担任蚌埠市招标采购管理局一把手。安徽省纪委和中纪委的上述问题通报表明,正是该阶段内,赵明伟的贪腐行为达到了“数额特别巨大”的程度。
此阶段,落马“老虎”、安徽原副省长周春雨先后担任蚌埠市长、市委书记。
中纪委官网于8月14日,发表了剖析赵明伟问题的文章《纪委副书记被“双开”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披露了周春雨与赵明伟的关系。
文中提到:赵明伟在1997年即33岁时就担任五河县委常委,成为蚌埠市当时最年轻的县委常委,后交流至固镇县工作。在2002年换届时他未被提名,他没有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而是怨天尤人、自暴自弃。周春雨在蚌埠任职期间,赵明伟认为自己又有希望了,一味迎合周春雨,希望攀附上周春雨这座“靠山”。凡是周春雨关注的招标项目,他一路绿灯,工作质量和招标价格一概不问。周春雨对他也是时常表扬、年年表彰。在周春雨的周密安排下,赵明伟“混”进了纪检监察机关。
公开简历显示,周春雨于2016年9月任安徽省副省长,两月后正式卸任蚌埠市委书记职务。而赵明伟则是在2016年9月,任蚌埠市纪委副书记,同时兼任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直到2017年8月才卸任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这表明,周春雨在离开蚌埠、升任安徽副省长的关键阶段,对赵明伟给予了“周密安排”,让这名老部下“混”人纪检监察机关。中纪委官网文中提到,赵明伟当时认为,进了纪检监察机关就进了“保险箱”。
赵明伟在忏悔书中说,“作为一名混进来的纪检监察干部,不忠诚、不干净被纪委查处,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队伍形象。省纪委突然宣布对我留置时,我彻底崩溃了,多年担心害怕的一天还是来了,没想到进了纪委系统还是被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