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官王平已获刑 情人违法细节等揭露(2)

时间:2018-08-11 08:3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王平受贿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王平的情人宋某在王平受贿和插手工程的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宋某假称曾广平是其表哥,介绍曾广平与王平认识,希望得到王平的关照。

2011年,赣州品匠装饰公司聘任被告人曾广平为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上半年,曾广平为承建省地税数据处理中心的工程找到已调任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的王平商量,王平让曾广平和高某(已另案起诉)合作承建,曾广平同高某衔接后便开始运作该事。

在王平的帮助下,曾广平、高某二人挂靠的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公司顺利中标省地税局数据处理中心项目土建工程,工程价款为1.7亿余元人民币。通过层层分包,最后该工程实际由曾广平代表的赣州品匠装饰有限公司和高某的江西鄱珠建筑工程公司合伙建设。

2012年底,曾广平提出要送100万元给王平表示感谢,王平授意曾广平将钱给宋某,并要求曾广平照顾好宋某母子。其间,曾广平将送给王平100万元的事情向赣州品匠装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练某汇报,练某让曾广平先垫付该100万元,待项目结算后再由公司将该100万元作为业务费还给曾广平。

后曾广平经宋某同意,将承诺给王平的100万元与宋某之前在曾广平处放贷的100万元,共200万元作为宋某的放贷款投资于江西国禄担保公司,每月利息5万元。2014年2月,因江西国禄担保公司倒闭,该公司停止向宋某支付利息,应宋某的要求,曾广平向其出具了一张200万元的借条,宋某共收到利息45万元。

此外,上述判决书中出示的一份书证证实,侦查机关在立案之前未掌握曾广平的行贿事实,经多次提审曾广平后,曾广平主动交代其因承接省地税数据处理中心土建工程向国家工作人员王平行贿的事实。

2017年12月29日,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处,被告人曾广平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除了接受曾广平的贿赂外,王平还收受了高某的贿赂款240余万元。

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公开的〔2017〕276号起诉书显示,2010年10月,为了能在时任赣州市市长王平的帮助下承建工程项目,高某在王平位于赣州军分区的家中送给王平30万美元。

2011年6月,高某在王平位于赣州市市政府的办公室,再次送给王平两张各存有2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卡,共计40万元人民币。高某向王平行贿30万美元及40万人民币,共折合人民币240.724万元。

至于高某单位行贿案的一审情况,截至目前,尚无公开宣判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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