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传闻明星范冰冰涉嫌“阴阳合同”已被有关部门调查。
范冰冰具体涉及哪些问题,需要相关部门有待调查后给出官方结论。
不过仅就税务相关问题,从她是为十大流通股东之一的上市公司——唐德影视(SZ:00426),在财报中披露的信息来看,无论是范冰冰抑或是唐德影视自身,想办法规避高额的税收却是事实。
两份报酬
唐德影视与范冰冰的合作,最早要追溯到2007年。
这一年,唐德影视投拍、范冰冰主演的《胭脂雪》在各个地方频道播出,最终实现了2947万元的收入,唐德影视获得了其中的2504万元。
此后,范冰冰出演的影视作品中就经常有唐德影视的身影,直至2014年上映的《武媚娘传奇》成为唐德影视首部收入破亿、最终收入达到近5亿元的爆款作品。
《武媚娘传奇》从2011年就开始筹备。最初,恒大影视投资比例为60%,唐德影视仅为40%。
2014年,唐德影视与恒大影视签署协议,由唐德影视于2015年3月底前,将恒大影视已支付的720万元投资款及固定收益款288万元(投资款的40%)一次性支付给恒大影视,之后恒大影视仅享有署名权。
仅享有署名权的还有吉林鸿普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和广西电视台。
2013年12月,唐德影视与鸿普影视签署协议,后者投资1000万元,并在投资满12个月后额外支付20%的收益分成,后者的控制人是吉林电视台。2014年4月,广西电视台投资1000万元,投资12个月后获得的收益分成是15%。
获得分成后,两家电视台都仅保留对该电视剧的署名权,与发行收益无关。参与电视剧分成的仅有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视分公司。
《武媚娘传奇》剧照
唐德影视的招股书显示,《武媚娘传奇》的拍摄总成本为2.93亿元,2014年,该剧为公司贡献了2.68亿元的收入,2015年则有1.98亿元,合计达到了4.66亿元,加之合作方的分成,这部电视剧的总收入应该在5亿元上下。
凭借这部电视剧,范冰冰获得了近5000万元的回报。
范冰冰的近5000万元是在2013年和2014年的两年内得到的。唐德影视招股书披露,2013年,范冰冰以《武媚娘传奇》主演的身份,通过美涛佳艺(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获得566万元,2014年则得到了1300万元。
不仅如此,2014年,范冰冰以《武媚娘传奇》监制的身份,通过江苏福缘四海传媒有限公司获得了3110万元的收入,两项合计收入为4976万元。
在一部电视剧中,范冰冰凭借两个身份获得了近5000万元的回报,并将个人收入分摊或者转移到第三方公司——在《武媚娘传奇》制作过程中,范冰冰作为监制和演员获得的报酬使用的是两个公司的账户。
其中,作为演员获得的1866万元片酬支付给了美涛佳艺(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工商信息显示,后者的唯一股东就是范冰冰。
另外,范冰冰作为监制获得的3110万元收入则是支付给了江苏福缘四海传媒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显示这家公司已经注销。
不过,根据历史记录,这家公司的大股东是持股99.4%的杨学敏,另一名股东是持股0.6%的李勤。仅从股东关系上,范冰冰与这家公司看似没有关联,她所获得的3110万元收入看似与其并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