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晚报》报道,2016年年底,三鹿前董事长田文华再获第三次减刑,减刑期限为一年半,而在此前,媒体并未有过相关报道。
2008年9月11日,《东方早报》刊登《甘肃14名婴儿同患肾病 疑因喝“三鹿”奶粉所致》的新闻,首次点名三鹿奶粉,将其与肾病患儿联系起来,揭开了媒体曝光三聚氰胺事件的序幕。
2008年9月12日,国家质检总局派出的调查组确认“受三聚氰胺污染的婴幼儿配方奶粉能够导致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同日,石家庄市政府宣布称三鹿集团生产的婴幼儿“问题奶粉”,系不法分子在原奶收购过程中为达标而添加三聚氰胺所致。
2009年1月22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三鹿前董事长田文华被判处无期徒刑。
第一次:2011年从无期改判十九年
执行机关河北省女子监狱于2011年6月13日提出减刑建议。河北省高院审理查明后认为,罪犯田文华在服刑期间有悔改表现,可以减刑,将其刑罚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六年(刑期至2030年11月3日止)。
第二次:2014年获减刑一年九个月
根据(2014)石刑执字第01119号裁定书,罪犯田文华被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六年不变。
当时,河北省女子监狱曾针对媒体报道专门表态称:减刑事宜系依法依规进行。
第三次:2016年获减刑一年半
2016年年底,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2016)冀01刑更3895号裁定书,裁定书显示,罪犯田文华,女,1942年10月1日出生于河北省正定县,汉族,大学文化,现在河北省女子监狱服刑。
执行机关河北省女子监狱于2016年7月18日提出减刑建议书,报送法院审理。河北省女子监狱提出,罪犯田文华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和技术课的学习,较好地完成了劳动任务,悔改表现突出,受到考核记功奖励2次,考核表扬奖励5次,2014、2015年度被评为狱改造积极分子。
石家庄市冀中南地区人民检察院对于罪犯田文华减刑无异议。最终法院裁定:对罪犯田文华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六年不变。刑期自2011年11月4日起至2027年8月3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