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食药监原局长崔洪海涉受贿罪被公诉

时间:2018-07-26 16:52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据吉林电视台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26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崔洪海(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崔洪海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崔洪海,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崔洪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政事儿”(微信ID:xjbzse)注意到,崔洪海曾于2003年7月至2017年1月,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公开履历显示,崔洪海,满族,出生于1960年9月。1998年8月后,任通化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2004年4月转任吉林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1年6月,经吉林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吉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为吉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机构规格为正厅级,崔洪海出任办公室副主任。次年,他担任办公室党组书记、副主任,并被明确为正厅长级。

2013年7月,崔洪海出任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局长(主任)。

目前,长生生物生产批号为201605014-01的百白破问题疫苗时,崔洪海正担任吉林省食药监局局长。

去年1月,崔洪海转任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但在7个月后,崔洪海被查。

去年12月,崔洪海被吉林省纪委“双开”。通报称,崔洪海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承揽工程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还称,崔洪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观念淡漠,私欲膨胀,以权谋私,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崔洪海的接替者、现任吉林省食药监局局长郭洪志,也曾长期任职于吉林省食药监局,曾历任省食药监局人事处处长、副局长、局长助理等职。

此次疫苗案发后,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收回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药品GMP证书,停止该企业狂犬病疫苗生产及销售,暂停该企业所有产品批签发。

7月23日,为贯彻落实中领导人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案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国务院调查组赶赴吉林,开展长春长生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案件调查工作。

7月24日,国务院调查组组长、市场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毕井泉主持召开调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要求,要重点围绕七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彻查涉案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查清违法违规事实和涉案疫苗流向,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二是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涉案企业,对直接责任人等涉案人员要依法严惩;三是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进行调查,发现失职渎职行为的要严肃问责;四是科学开展风险评估,研究提出分类处理救济措施;五是要妥善处理涉案企业后续工作;六是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公布案件调查进展情况,普及疫苗安全科学知识;七是要研究改革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工作举措,建立健全保障疫苗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根据工作需要,调查组下设案件调查组、监管责任组、综合组和专家组等工作组。

赞一下
(1)
12.5%
赞一下
(7)
87.5%

相关栏目推荐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