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真相逐渐浮出水面,白培中也因贪腐面临法律惩处。
2016年12月21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山西焦煤集团原董事长白培中受贿、行贿案,白培中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1年,白培中利用担任霍州煤电集团总经理、董事长、山西焦煤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等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煤炭供应、职务晋升、工作岗位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杨振兴、胡建伟等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3513余万元。
法院同时披露,2011年11月13日,白培中家被抢劫,为避免因家庭财产与收入不符而暴露经济问题,白培中请托时任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的戴来伟提供帮助,谋求降低被劫财物数额,通过胡建伟等人给予戴来伟人民币20万元。
就在白培中被宣判同一天,包括戴来伟在内的太原市公安局多名人员被判刑,原因是在白培中家被抢劫一案中存在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等行为。
其中,太原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戴来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太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原副支队长张维屹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太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二大队原副大队长李永平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太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二大队命案中队原副中队长续文靖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另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消息,2018年1月8日,山西省司法厅原副厅长苏浩因受贿、滥用职权、行贿,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
在法院查明的相关问题中,就包括白培中家中被抢劫后,时任太原市公安局局长苏浩曾违规指使下属戴来伟在抓捕现场对赃物不清点,减少被抢财物数额,严重影响抢劫犯罪案件的查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行贿人和情妇已分别获刑
有关刘生瑞的获刑情况,截至澎湃新闻发稿前尚未公开披露。
一份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执行裁定书显示,2017年12月,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刘生瑞犯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刑事罚金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因故裁定终结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再次执行。
此外,澎湃新闻还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两份与刘生瑞受贿直接相关的刑事判决书。
一份涉及山西鑫晋工贸有限公司孟明星等人向刘生瑞行贿的事实。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3年,山西鑫晋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孟明星、副总经理张波为谋取利益,将海南三亚某房产(价值800万元)50%的股份送给刘生瑞,并替刘生瑞支付太原“新界”(楼盘名称)房款人民币161余万元。
判决书中,孟明星、刘生瑞等人供述,三亚房产50%的干股,是登记在刘生瑞儿子刘宇名下的。为了应对反腐,太原“新界”的房产名义上过户到孟明星名下,实际上也是由刘宇在管理。
判决书还显示,2010年至2013年,孟明星按刘生瑞的要求,送给其价值人民币24万余元的汾酒,并送给刘生瑞情妇赵亚茹人民币5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山西鑫晋工贸有限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单位行贿罪;被告人孟明星、张波作为该公司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亦已构成单位行贿罪,二被告人在单位行贿过程中共同参与并具体实施,系共同犯罪。
法院同时指出,孟明星、张波在接受调查期间主动交待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单位行贿的犯罪事实,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
2017年5月,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山西鑫晋工贸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被告人孟明星和张波犯单位行贿罪,各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另一份判决书涉及刘生瑞的情妇赵亚茹受贿。
法院审理查明,赵亚茹出生于1990年,与刘生瑞系情人关系。2011年,请托人杨肖红让赵亚茹利用其身份,找刘生瑞帮忙签订煤炭买卖合同。赵亚茹答应并给予帮助,此后杨肖红分7次送给赵亚茹99.3万元好处费。
判决书还透露,2012年,赵亚茹利用自己与刘生瑞的情人关系,通过刘生瑞帮忙,给朋友彭某承揽了山西焦煤吕梁山公司下属庞庞塔煤矿的锅炉项目。事后,彭某拿给赵亚茹5万元好处费。
法院认为,赵亚茹伙同刘生瑞,利用刘生瑞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是共同犯罪。
同时,赵亚茹作为与刘生瑞关系密切的人,利用刘生瑞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另据判决书披露,赵亚茹主动揭发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刘生瑞涉嫌受贿的其他犯罪事实,对侦破刘生瑞案件起到了积极作用,系立功,可从轻处罚。赵亚茹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
2016年12月,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赵亚茹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