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7月初,最高法领导层与两省份高院一把手联动调整。担任最高法政治部主任五年半的徐家新,“空降”出任吉林省高院党组书记;吉林省高院原院长寇昉转任北京市高院党组书记;北京市高院原院长杨万明“回炉”最高法任副院长。
据北京市高院官方微信“京法网事”消息,7月5日,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延昆,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魏小东到北京市高级法院宣布主要领导同志的任免决定。市委决定:寇昉任北京市高级法院党组书记,推荐寇昉任副院长、代院长。7月12日,北京市法院召开院长座谈会,寇昉要求,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按照首善要求,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好效果坚定不移抓好年初工作部署的落实,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确保各项工作继续走在全国法院前列。
现年54岁的寇昉(1963年10月生)是陕西西安人,在陕西省政法系统任职超过31年,2016年底首次跨省交流任吉林省高院一把手,至今一年半再次交流任职。在陕西期间,寇昉曾任省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渭南市检察院检察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等。2016年11月,他接班王常松(现任黑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转任吉林省高院代院长,2017年1月当选院长。
北京市高院原院长杨万明,6月22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获任最高法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同时,十九届中央委员、一级大法官沈德咏卸任正部级最高法常务副院长。
2018年以来,全国已有22个省份高院一把手调整,占总数超七成,履新者包括:北京的寇昉,上海的刘晓云,江苏的夏道虎,安徽的董开军,山东的张甲天,河南的胡道才,陕西的李智,甘肃的张海波,宁夏的沙闻麟,辽宁的张学群,吉林的徐家新,浙江的李占国,湖南的田立文,四川的王树江,青海的陈明国,内蒙古的杨宗仁(蒙古族),新疆的巴哈尔古丽·赛买提(维吾尔族),福建的吴偕林,广西的黄海龙(壮族),云南的侯建军,贵州的韩德洋,海南的陈凤超。
据财新网此前报道,吉林省长安网7月11日发布消息,10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宣布了中央和省委关于徐家新、寇昉职务任免的决定。省法院党组书记徐家新出席会议。
胡家福指出,徐家新政策水平高,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自觉谋大局、抓大事,组织领导能力和改革创新意识较强;工作思路清晰,注重运用法治思维考虑问题、解决问题,处理复杂问题能力较强。
徐家新有多年秘书工作经验,历任福建、重庆、中办、中组部、最高法,今年53岁(1964年9月生),江苏丹阳人。他1990年从华东政法学院(现华东政法大学)硕士毕业,入职福建省政府法制局,1994年起任福建省政府办公厅秘书。1998年至2000年,徐家新先后任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副处级、正处级秘书,期间中领导人曾担任福建省代省长、省长。2000年,徐家新首次跨省交流转岗重庆,先后任重庆市委常委办公室秘书、市委办公厅副主任。
长期担任秘书工作的徐家新,经历福建、重庆多个职务历练,此后仕途每五年一次重要转变。2002年12月中共十六大结束后,徐家新上调中办秘书局,先后任副局级、正局级秘书。2007年12月中共十七大结束后,徐家新转岗中组部,先后任人才工作局、干部五局局长。2013年1月,中共十八大结束后不久,徐家新转岗最高法任政治部主任。
任职最高法期间,徐家新还担任中国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该委员会2017年初成立,是中国法官协会的内设机构,负责受理法官与依法履职保护相关的诉求和控告等。徐家新曾表示,要全面完善法官权益保障机制,切实扭转法官权益屡屡受到侵害的被动局面,为广大法官创造一个安全、顺心、和谐的工作环境。
中共十九大闭幕至今半年有余,徐家新出任吉林省高院党组书记,是其时隔15年重返地方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