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部级“老虎”童名谦出秦城监狱

时间:2018-06-30 11:11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2018年6月的最后一天,30日,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服刑期满,由此成为十八大后落马省部级官员中,首个走出秦城监狱的“老虎”。

今年3月,北京一中院发布公示:刑罚执行机关秦城监狱认为,童名谦在服刑改造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服从管理,积极改造,于2015年、2016年连续2年获得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建议将其刑期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6月11日,北京市一中院公布了“童名谦玩忽职守罪减刑刑事裁定书”,其中显示:北京市一中院认为童名谦在服刑改造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的表现,可以减刑。

但鉴于其为职务犯罪罪犯,对其减刑幅度应从严掌握。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裁定对童名谦减刑6个月,减刑后应执行的刑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

不同于十八大后落马的其他省部级“老虎”,童名谦比较特殊,他因在衡阳贿选案中玩忽职守而获刑,其罪行没有涉及贪腐。

众所周知,发生于2012年底2013年初的衡阳贿选案,是换届期间拉票贿选的典型案例,曾引起中央领导震怒。

在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总书记中领导人因衡阳贿选案大怒,他以较大篇幅讲到该案,并将其与党的建设和国家治理体系联系起来,追问“衡阳的共产党员到哪儿去了”,当时,他连声追问六个“到哪儿去了”。

衡阳贿选案曝光后,童名谦于2013年12月6日向有关部门投案,2014年7月上审判席。

检方指控: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在担任中共湖南省衡阳市委书记、衡阳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衡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临时党组书记和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期间,作为严肃换届纪律第一责任人,在衡阳市选举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前,先后接到数人关于省人大代表候选人存在送钱拉票问题的反映,未予重视,未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核查,未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未及时有效制止拉票贿选行为的蔓延,致使省人大代表选举发生严重的贿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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