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指控:2000年6月至2005年6月,李晓明利用其担任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参与云南省怒江州兰坪铅锌矿投资开发过程中,为该公司谋取利益,并于2003年年底在家中非法收受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某通过他人送给的100万元。
有媒体指称,上述“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某”,有四川富商刘沧龙身影。刘沧龙是四川知名企业家,担任过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四川省工商联副主席等职务。工商资料显示,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均是刘沧龙儿子刘军,此前,刘沧龙本人也担任过董事长。
《中国作家》发自2006年的一篇纪实文章以《郭远生:“滇金”掌门人》为标题,称郭远生曾深获李晓明赏识。文中写道,郭远生担任云南省地矿局副局长之后,又兼任地质调查院院长,“正当他踌躇满志向理论领域的高峰攀登时,他又被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晓明看中。”
“那是2002年9月,郭远生随局长李晓明到澳大利亚考察矿业,当时国内正在热播电视连续剧《省委书记》,有一天李晓明问他:‘看过《省委书记》没有?你悟出什么了?’”
“郭远生被问得一愣。他出国前恰好看过这部电视剧:为了探索大型国企改革经验,一位青年干部,受省委书记之命,放弃政府官员身份,回到充满风险、充满变数的大型矿山企业任职……郭远生似乎意识到了什么。”
文中称:当时云南地矿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已经组建运行,李晓明打算对公司高层进行一次微调:选拔一位带过队伍、熟悉矿业兼熟悉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担任总裁。李晓明遴选的结果,定格在了郭远生身上。李晓明回国后,通过股份公司董事会,很快于2002年12月26日下达了对郭远生的任命。
值得注意的是,此番被宣布调查前9个月,即去年9月,时年59岁的郭远生被免去了有色地质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不过仍保留正厅局待遇。其被免职后,当地就有“郭远生被处分”等传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