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人间:唐琳玲 法庭内拍照“奇女子”

时间:2018-06-02 09:14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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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在香港高等法院法庭内拍照的中国大陆女子唐琳玲,连日来自辩或盘问证人时妙语连珠,但法官不禁皱起眉头问她:“你有没有精神病?”她笑着答:“没有,绝对没有!”

曾表示就事件与耶稣交谈过的唐琳玲,昨日自辩前选择以基督教形式宣誓。35岁的唐琳玲是中国公民,于2015年取得香港身份证。

她自称2012年毕业于悉尼大学,拥有金融学系硕士学历,学士学位则是会计学。毕业后任职跨境并购,曾任中铁建投资部副总裁,因工作需要经常在杭州、北京及香港穿梭,没长驻一个地方,家乡在绍兴。

不过,中铁建发言人早前表示,“没有这样一个员工,中铁建也没有投资部这个部门。”因此,唐琳玲的工作背景是罗生门。

被问到个人收入时,唐最初以隐私理由要求保密,之后则称按项目计酬,收入不稳定。她也透露,去年通过大陆司法考试并获得395分,但在大陆以外没有获得任何法律资格。

她说,事发当日听“占旺”案审讯是因案件瞩目,且对公众影响较大。她也说,大陆法庭审讯重大案件时,旁听者可拍摄,“这也是阳光下司法的重大体现。”

她建议,有关重大暴乱与公众相关案件,香港法庭应实时同步录像审讯。她认为,香港法庭欠缺透明度,极度曲解事实,并让有非法意图的人有机会煽动情绪,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她明白陆港司法制度有别,但希望透过“暴乱”案了解香港如何处理与公众有关的案件。她强调,自己也是公民,这样做对日后个人学习有帮助。

对于“拍照”事件已在香港引起的风波及负面影响,唐坦言对此感到抱歉,但强调一直没对法院或法官不尊重。至于拍照的过程,她已差不多忘记,不清楚具体细节。

唐琳玲也说,案件对她有极大负面影响,尤其传媒对她的不恰当及不正确大幅报道,影响她的工作及生活。

其实,唐琳玲涉嫌在香港法庭拍照,并非单一事件,因此,有港媒形容这是大陆人近来在香港的“深度游”。不过,从唐的回应和举动,反映她对香港司法制度一知半解。

例如,当法官问她是否需要法律援助时,她霸气地回绝,直言法援署“不够资格”,宁愿自己代表自己。另外,她拒绝交保而被通缉,被捕后还押拘留所,这样的“深度游”,港人就不会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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