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额不小 两市委书记王学丰包生荣受审

时间:2018-06-01 09:27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贪官落马,线索来于送礼者,又添一例。

今年1月,曾任乌兰察布市委书记的王学丰因受贿1600余万元、滥用职权,一审获刑15年。

近日官方做出的一份判决书披露,曾送给其243万余元的老板康光荣,在接受调查时和盘托出。3个月后,王学丰被宣布落马。

王学丰受审

厅官学乒乓球,商人出陪练费

1963年6月出生的王学丰曾在鄂尔多斯下属的杭锦旗任旗长、旗委书记,后升任市委常委。2010年7月,其被调往乌兰察布,当了8个月市长,5年多市委书记。

2016年9月,王学丰的信息从政府官网消失。当地媒体称,他因违法已被检察机关强制带走。

鲜为人知的是,事发3个月前,也就是2016年6月15日,内蒙古康庄路桥公司董事长康光荣在接受检察机关侦查时,主动交代了向王学丰受贿的事实。

科尔沁右翼中旗法院(以下简称科右中旗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6年,康光荣为公司购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装备基地土地及要求政府返还资金一事,请托王学丰,先后行贿243万余元。

具体来说,康光荣共送了3次钱。第一次是2008年8月,在王学丰办公室,给了10斤黄金,价值104万。第二次在2012年至2013年春,康光荣为王学丰的父母修房、修路、植树,花了111万余元。第三次则是王学丰要学打乒乓球,康光荣给教练掏了28万陪练费。

辩护律师认为,康的坦白行为,对王学丰案的侦破起了关键性作用,应最大限度予以从宽。

科右中旗法院对此予以采信。该院表示,康供述了侦查机关未掌握的重大案件线索,对破获在全内蒙古有影响的案件起到关键作用,可以从宽处罚。

为承包工程,商人送上99.99万

需要提醒的是,收康光荣钱财的不止王学丰这一名厅官,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包生荣也赫然在列。

1960年3月出生的他与王学丰交集颇深:2000年,杭锦旗旗长王学丰升任旗委书记,接替他的正是包生荣,而且两人搭班子长达4年多。

与王学丰随后升为市委常委不同,包生荣平级调任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2013年1月当选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6年4月落马。值得注意的是,涉案的康光荣因此接受调查,也才带出王学丰案。

包生荣受审

2017年8月,包生荣案在兴安盟中院开庭。检方指控:其受贿1600余万元,另有超过1200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以及滥用职权为国家造成重大损失29亿余元。截至目前,尚无该案宣判的公开消息。

科右中旗法院的判决书显示,康光荣向包生荣送钱共有4次。具体来说,2005年为承包公路工程,送了99.99万,结算时又送去1990克黄金(价值39.8万元)。2013年以包生荣女儿结婚和拜年为由,送了5万元。

其中在2007年,康光荣送了30万元,除了继续请求关照,还希望照顾外甥孟某。后来,孟某获提拔升职。

认罪态度好,商人获缓刑

除了王学丰、包生荣,鄂尔多斯原市委副秘书长高耀伟(正处级)也收了康光荣的钱。为结算工程款、买地,康光荣共送了31万。

去年11月,兴安盟中院一审以滥用职权、受贿罪,判处高耀伟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0万。中院查明,他一共受贿503万余元,违反规定转让国有资产,造成29亿余元损失。

 

高耀伟受审

在最后陈述时,康光荣的康庄路桥公司称,愿意接受处罚,以后以此为戒,合规合法运营。康光荣则表示,在企业生存与行贿维权上,自己选择了行贿维权,铸成大错,“我愿意认罪认罚,汲取教训、戴罪立功,我诚恳接受法律的审判。”

今年5月7日,科右中旗法院认定,康庄路桥给予国家工作人员419万余元,已构成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150万。康光荣除了构成单位行贿罪,还为个人利益行贿30万,构成行贿罪。两罪并罚,康光荣被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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