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李宏伟受贿、行贿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披露了三门峡市委原书记赵海燕的卖官细节。
赵海燕已于2016年7月被宣布调查。去年10月,中组部集中通报了7起违反换届工作纪律的典型案例,其中就有赵海燕。中组部指出,赵海燕为他人职务调整接受说情打招呼。
判决书显示,2012年至2016年春节期间,李宏伟(原任三门峡下辖市灵宝市市委书记)为谋取职务上的提拔,先后9次到时任三门峡市市长、市委书记赵海燕的办公室,送给其现金共计100万元。
李宏伟供述:大概在2011年5、6月份,赵海燕到三门峡任市长,他当时是三门峡市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2012年春节前,他调任三门峡市民政局副局长。他考虑到赵海燕是新任领导,为了加深赵海燕对他的印象,就趁着中秋节、春节,以拜年为名,到赵海燕办公室,先后九次共送给赵海燕100万元钱。他说,之所以送给赵海燕100万元,主要是因为赵海燕在三门峡市先后担任市长、市委书记,他为了在工作上及个人职务升迁上能够取得她的支持,才给她送钱。
判决书中有赵海燕和另一名赵姓官员的证言。
赵海燕称,其在任三门峡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李宏伟先后分九次在其办公室给她送去了100万元现金,她在李宏伟个人的职务升迁上给李宏伟提供了帮助。
另一名赵姓官员称,李宏伟在主持三门峡市开发区工作之前,赵海燕向其推荐李宏伟主持工作;2016年3、4月份,赵海燕推荐李宏伟担任灵宝市市委书记。
上述判决书内容表明,李宏伟用100万元贿赂赵海燕,使自己从三门峡市民政局副局长,升任灵宝市市委书记。赵海燕担任三门峡市市长、市长期间,李宏伟只是其收钱后提拔的官员之一。
据人民日报时政公号报道:赵海燕担任市委书记不到一年,调整的处级干部近百人。“她贬了许多人的官,空出了一大把位置,同时也把一些与自己有利益关系的人扶了上去,甚至是破格重用”。三门峡十余名处级干部写了联名举报信,还有一名被贬官员,一个月内三赴北京,声言不告倒赵海燕誓不罢休。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到赵海燕,三门峡市已有三任市委书记落马,另两人分别是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连子恒(曾主政三门峡市7年,先后担任市长、书记),杨树平。